引導語:《河中石獸》紀昀創作的,這篇文章有很多的道理,不知大家學會了?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些關于《河中石獸》的知識信息。
《河中石獸》這篇文章表面上看是在說一件趣聞異事,其寓意似乎也很簡單,即做事應考慮全面,不能想當然,要有親身經歷。如此理解,不僅使文章的內涵變得淺薄,也無法與本單元的其它課文內容聯系起來。如果我們細細品讀這篇文章,探究文章的核心內容,比較講學家與老河兵所說的核心內容,我們會發現,這篇文章還有著更加深刻的內涵,這一內涵不僅可以體現出中國儒家知識分子所奉行的最核心的學習方式,也可以與本單元所體現的科學精神聯系起來。
本文的核心是一個“理”字,講學家“聞之笑曰”,他嘲笑寺僧等人“爾輩不能究物理”,老河兵在聽了講學家的意見后同樣“笑曰”,他也在嘲笑講學家也并沒有能夠真正“究物理”,結果一樣“顛乎”。作者由此得出“可據理臆斷歟”的結論,其實就是在譏諷講學家“但知其一,不知其二”,并不能真正做到“究物理”。“理”在這里指事物的道理、規律,如果我們從這個字本身的含義出發,并且結合文章的內容,就可以發現 “究物理”必須具備的幾點認識。
首先,“究物理”的基礎是對事物自身特點的研究。
“理”是一個形聲字,“玉”為其形旁,對此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如此解釋:“《戰國策》‘鄭人謂玉之未理者為璞’,是理為剖析也。”從外形上看,玉璞與石頭差別不大,只有將之剖析開,才能發現藏在其中的玉,因此“理”就是指剖析的過程,這個過程少不了對玉璞特點的分析,因此剖析本身就包含了分析、推究的意思。
對照講學家與老河兵的話,我們可以發現,兩人都注意到了“石性堅重,沙性松浮”這一特點,并且都用了“漸”字說明石在沙上的位置是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的。寺僧等人僅僅在石獸落水處尋找,找不到就想當然地往下游去尋找,說明他們根本沒有考慮石與沙的特點,更沒有推究這一特點對其位置所造成的變化,因此講學家嘲笑他們“不能究物理”。
“究”是探究之義,同樣也是儒家知識分子學習的基礎。朱熹將“格物致知”作為學習的至高境界,這里的“格”就是推究之意。朱熹就認為“天下之物莫不有理”,也就是世上萬物都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及特點,要想認清事物的變化,就必須了解這一規律,這就是“格物”的內涵。也只有先“格物”方能“致知”,“格物”是“致知”的基礎。由此可見,認識“理”必須要探究研究對象自身的特點與規律。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wenxue/hezhongshishou/2591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