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巖常說,做生意的人要學會“前半夜想想自己,后半夜想想別人”。
王有齡因籌解漕米有功,很快由海運局坐辦升至署理湖州府,這時間正好是四月末,也就是端午的前夕。當時官場有不成文的規矩,一方官員和地方土紳逢年節都必須給主官備送“節敬”。因此,王有齡必有一筆不菲的收入。
反正是定例,按理來說他拿這筆錢也算合情合理,但他上任前征求胡雪巖意見時,胡雪巖斷然否定了他的想法。
胡雪巖認為,趕在端午前去上任,有沖著那筆“節敬”去的嫌疑,而且他不該拿,理由有兩條:第一,“節敬”只此一份,前任已署理好些日子,該當他得;第二,往深了說,搶別人的好處必定得罪對方,結下怨恨。“銅錢銀子用得完,得罪一個人要想補救不容易。”生活中和生意場中我們為自己著想沒錯,但在想自己的時候也不妨想想別人,這樣會避免犯錯,避免拿了燙手的錢而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說到底,想別人其實也是想自己。
不為賺錢而結怨,不搶別人的好處,這是調解商場人際關系時要優先考慮的問題。同時,為了不在同行中處于孤立地位,還有一條重要原則——不招妒忌。
胡雪巖常對幫他做事的人說:“天下的飯,一個人是吃不完的,只有聯絡同行,要他們跟著自己走。”
胡雪巖要籌辦自己的錢莊,實際上他身無分文,不過他已經籌劃好了資金的來源,即以王有齡為官場靠山,憑他們的交情承辦代理打點道庫、縣庫的過往銀兩,而且公家銀子不需要付利息,這等于白借本錢。
當然,這樣做有個條件,那就是王有齡必須得到一個署理州、縣的實缺。
當時王有齡剛剛仕途起步,還只是浙江海運局“坐辦”,既不具備真正給胡雪巖提供代理公款的條件,二來他自己確實需要胡雪巖的全力相助,因此他不同意胡雪巖立即著手開辦錢莊。按王有齡的想法,等他真正在官場立足之后再著手這件事也不遲,反正他們的交情也不瞞人,由于當時官場通例,這樣的事情其實也是很普通的事情,不怕別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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