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將6月1日定為兒童的節日,尤其是在社會主義國家。那么兒童節究竟是怎么來的?

英文版兒童節簡介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Day
The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day of every year is scheduled for June 1。 It is to ensure children in the world 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 the rights of education, custody, in order to improve children's life, to trial against children and poisoning children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festival。At present, many countries in the world will be June 1 children as the festival。
國際兒童節定于每年的6月1日。它是為了保障世界各國兒童的生存權、保健權和受教育權,撫養權,為了改善兒童的生活,為了反對虐殺兒童和毒害兒童而設立的節日。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將6月1日定為兒童的節日。
中國兒童節簡要介紹
兒童節,是保障兒童權利、反對虐殺兒童和毒害兒童的節日。
1950年3月30日,舊的4月4日兒童節被廢除。1951年6月1日,國際兒童節定名。聯合國1990年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中國是參與制定國和簽約國之一。在批準《兒童權利公約》的同一年,中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這對維護少年兒童的權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1925年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關于兒童福利的國際會議上,首次提出了“兒童節”的概念,號召各國設立自己的兒童紀念日。
1925年8月,世界54個國家的代表在瑞士日內瓦舉行“兒童幸福國際大會”,發表了愛護兒童、保障兒童福利的宣言。國際兒童幸福促進會倡議建立兒童紀念日,英國、美國、日本等國積極響應,先后建立了自己國家的兒童節。
二戰結束后,世界經濟蕭條,為了悼念利迪策村和全世界所有在戰爭中死難的兒童,反對虐殺和毒害兒童,以及保障兒童權利,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議為了保障世界各國兒童的生存權、保健權和受教育權,為了改善兒童的生活,會議決定以每年的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
我國兒童節,早期為每年的4月4日,是1931年根據中華慈幼協會的建議設立的。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出通令,廢除舊的兒童節,將6月1日作為我國的兒童節,與國際兒童節統一起來。世界上許多國都將6月1日定為兒童的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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