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是先民們“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見鳥獸蹄遠之跡”,“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而創造的,體現了先民們審視大千世界萬事萬物的獨特思維方式。下面是小編收集的有關漢字的故事,歡迎大家閱讀!

有關漢字的故事篇1:“夫”———沖破天的氣概
甲骨文的“夫”生動展示了男子漢大丈夫的形象。從“大”,在“大”字上加一橫。“夫”表示已長大的人,一橫表示的是綰頭發的簪子。古時童子,即未成年的男子的頭發是披發,成年后,即到了20歲以后,男子要舉行加冠之禮,將頭發綰成髻子用簪子束在頭頂上。束發加冠后,表示男子成了“夫”,即大男子。由此可見,“夫”的本義是成年男子。其實“夫”表示這個男子已經成熟、長大。如漢賈誼《論積貯疏》:“一夫不耕,或受之饑。”其意思是說假如一個成年男子不耕種,有人就要挨餓。
古代稱身高一丈的男子為“丈夫”,“丈夫”就是大男子的意思。不過我們不要認為古人比現代人身材高,這是因為古制1尺約相當于今天的0.6尺,也就是說古代的大丈夫,即使是個子最高的人也不過2米。男子成年后,就要從事各種體力勞動,因此“夫”引申為從事不同體力勞動的人。如《左傳?隱公元年》:“為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其意思是諸侯和大夫要治理好自己的封地時,見到那些邪惡之事,就必須像種田的人見到田中的惡草那樣一定要根除。其中的“農夫”就是從事農業生產的男子。另外還如“漁夫”、“船夫”、“車夫”等。
對“夫”字,有的學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夫”是表示過了某一高度的人。其中的“大”是正面的人形,在“大”的上面加一畫,表示達到這一高度的人才可稱“夫”。《周禮?鄉大夫》中記載:古代的征兵制度規定,國(都城)之男子七尺以上,野(相當于今之農村)之男子六尺以上,都可服役,即在征兵的范圍之內。由此看來,當時征兵的條件只看身高,而不論年齡。這就是《左傳》中為什么記載有二毛(頭發已經發白,即年紀很大的)兵。
“夫”字的造型,不只表示一般的男子,它其實向人們展示男子中有志之士的風采。因此,有的學者認為“夫”是這樣構形的:“夫”字中的“人”是象形字,即“人”的形象,當“人”把兩手張開,就成了“大”,即“大人”。但是,在人們看來,再大的事物也大不過“天”,所以造字者在“大”字上再加一橫,而成為“天”字。而人總是不甘做“天”的奴隸,拜倒在老天爺腳下的,他們有敢于沖破天的氣概,所以“天”字出頭,成為大丈夫的“夫”字。
有關漢字的故事篇2:“妻”是搶來的
古代的“妻”是搶來的。“妻”字有人認為甲骨文里沒有,但陳煒湛先生認為甲骨文中已有“妻”字,“妻”的配偶意思也十分明顯。無論是甲骨文還是金文,一望便知古“妻”字中有一個或跽或跪的被奴役的女子形象,這個女子的頭發顯然是飄散的,另外加一只罪惡的手,這只手正伸向女子的頭部,將她的頭發抓住。可見“妻”是一個會意字,其意思是:用手去抓住一個女子的頭發。古文的“妻”字生動地描繪了上古社會中搶奪別人的女子作為自己配偶的一種風俗。
搶別人的女子為妻這在古代是一種極為普遍的現象。在古代搶妻的方式是很多的,有的是通過戰爭公開奪取,將戰敗部落的女子搶來作為配偶。也有的是暗搶,或者是夜間去搶另一部落的女子為妻。
隨著社會的進步,這種搶婚習俗當然要退出歷史舞臺,但是在人們的婚姻中,還保持著一種假搶的情形。所謂假搶,就是這種婚姻是得到女方和女方家長同意的“搶”。現在許多地方流行的娶親要在天亮之前,或者是在天黑時的習俗,就留有古代搶妻習俗的痕跡。
《說文解字?女部》:“妻,與夫齊者也,從女,從,從又。又,持事,妻職也。”許慎的說解告訴我們,“妻”與“齊”是兩個讀音相近的字。“與夫齊者”的意思是:在妻妾之中,唯有妻才與丈夫有同等的地位。從字形看,“妻”從“又”,“又”就是手,所以可表示“秉持妻職之義”。古人造“妻”字之所以千方百計表明其比較尊貴的身份和主子的地位,當然是因為在家庭中還有比妻子更低賤的,被妻子支配的妾的存在。不過,在古代的家庭中,妻子對于丈夫來說又永遠是處于被支配的地位,也就是說“妻”子不可能與丈夫“齊”,不可能享有平等的地位。
“妻”由“配偶”又引申為動詞,指以女嫁人或娶別人的女子為妻。如《論語?公冶長》:“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紲之中,非罪也。’以其子妻之。”其意思是:孔子說公冶長這個人(很好),可以把女兒嫁給他。他雖然在監獄之中,但這并不是因為他有罪。因此,(孔子)便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為妻。
李鴻章是清末名臣。一次,他有個遠房親戚赴考,這個人不學無術,接到試卷一看,竟然一題也不會答。此時他靈機一動,突然想到自己是當朝中堂大人李鴻章的親戚,于是在試卷上寫道:“我是當朝中堂大人李鴻章的親妻。”這個不學無術的親戚竟然將“戚”寫成了“妻”。主考官看了哈哈大笑,于是在試卷上批道:“既是中堂大人的親妻,我不敢娶。”因此,這個親戚還是落第了。
有關漢字的故事篇3:“蘭”———王者之香
甲骨文、金文均不見有“蘭”字。《說文解字?草部》:“蘭,香草也。從草,闌聲。”形聲字。“蘭”的本義就是蘭草。如《易?系辭上》:“同心之言,其臭如蘭。”這里的“臭”為氣味,“蘭”顯然是指香蘭。其意思是從心底里發出的共同語言,如蘭花一樣清香。“蘭”字在古代漢語中有一個特殊用法,就是常作文人雅士及士大夫之間的一種雅稱,亦曰美稱。如“蘭房”,指文人雅士們的住房;“蘭友”、“蘭交”,是指文人雅士結交的朋友;“蘭言”,既指心意相合之言,又指文人雅士的話語或書信等。再如南宋詞人柳永的《雨霖鈴》:“都門帳飲無緒,留戀處,蘭舟催發。”其意思是說:在京城(汴京)的郊外搭起帳篷備辦酒宴為人送行時情緒很不好,正在戀戀不舍的時候,船上的人催促快出發。“蘭舟”有人講乘蘭木所造之舟,未必妥當。“蘭舟”就是“舟”。這“蘭”字已經虛化,其實沒有什么意義。
此外還有所謂“蘭夢”或稱“蘭兆”,更是富有傳奇色彩。據《左傳》記載,盼子心切的鄭文公姬妾成群,可就是沒人給他生個兒子。有一個叫燕姑的小妾,一天夢見天使給她送來了一束蘭花,不久她懷孕了,生的還是一個男孩。文公喜出望外,給孩子取名為蘭,這個孩子就是后來的穆公。可見“蘭夢”就是美夢,又稱“蘭兆”,就是懷孕生兒子的吉兆。“蘭”的姿態優美,芳香馥郁。古人譽之為“香祖”、“天下第一香”或“王者之香”。“蘭”稱為王者之香還有一段動人的故事。據《孔子家語》中載,孔子周游列國,從衛國返回魯國,看見幽谷之中“蘭香獨茂”,便感慨道:“蘭當為王者。”故后人稱“蘭”為“王者香”。
我國對蘭花的栽種歷史悠久。春秋戰國時期的越王勾踐被吳王夫差打敗之后,退居于會稽山上,臥薪嘗膽,勵精圖治,在山上種植了許多蘭草,以迷惑敵人。這就是我國歷史上栽蘭草的最早記載。
南宋詩人、畫家鄭思肖善畫花鳥,尤其擅長畫蘭。可就是這樣一位畫蘭花的大師,在南宋淪亡后,隱居蘇州之時,他筆下的蘭花一反常態:花葉零落散亂,無土無根。一天,他的一位好朋友看他畫的蘭花后,建議道:“這蘭花無土無根怎么活呀?還是把根畫上去吧!”哪知,鄭思肖聽了朋友的勸告后竟悲憤滿腔,扔下畫筆,長嘆道:“土地都被外人奪去了,叫我的蘭花長在何處啊!”原來,他畫“無根蘭”,是藉以抒發愛國情懷與亡國之痛。
蘭花人們又將它稱之為“空谷佳人”。除了它的美之外,還有它那“無人亦自芳”、“堅貞還自抱”的氣質品格,更為世人所稱道。所以有人把蘭花放在“歲寒三友”的松、竹、梅之上,說:“歲稱三友,竹有節而無花,梅有花而無葉,松有葉而無香,唯蘭獨并有之。”正因為如此,蘭花才博得人們的廣泛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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