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和李白有很深的交誼,常有詩作互相酬和。本文所及是其集中現存最早的《贈李白》詩。全詩如下。
二年客東都,所歷厭機巧。
野人對腥膻,蔬食常不飽。
豈無青精飯,使我顏色好?
苦乏大藥資,山林跡如掃。
李侯金閨彥,脫身事幽討。
亦有梁宋游,方期拾瑤草。
杜詩向來注本多,詮釋異,此詩亦不例外。該詩作于天寶三載(744),系杜詩集中現存贈李白詩中最早之作。
詩的第一句語意顯豁,諸本理解上雖無分歧,亦各顯特色。如趙次公注:周公居東二年。東都,今之西京也。周公居東二年和杜甫的東都客留二載有何聯系?是不是周公若居東三年杜甫就應該也在東都為客三載?在這句詩里杜甫是否有意將自己比附周公?我認為明眼人一看即知,杜甫根本沒有此意。那么趙注中諸如此類處在引導后學方面究屬有益還是無益?注杜本中的無中生有、牽強附會由此可見一斑。當然明白如話的原文在理解上也未必沒有分歧。如詩的第二句:所歷厭機巧。所歷:凡所經歷。厭:討厭、厭惡。機巧:奸刁巧詐的東西。這些解釋都沒有錯。但合在一起若理解成:(杜甫客居東都二年)凡所經歷的沒有例外的都是些令他感到討厭生惡的奸刁巧詐的人和事。(見《杜甫詩選注》蕭滌非選注人民文學出版社1979年版)這種理解是否有過于絕對之嫌?這句詩是杜甫的牢騷不假,不過還不是太強烈,只能看作是一種心理上的不平衡。綜觀杜詩中的牢騷、氣話是有一些,但比例不大,而且也都有特定的社會背景。
“野人”兩句應該是緊承上句來具體寫其所厭之“機巧”者。蕭滌非先生的解釋是:“朱門大戶,頓頓魚肉,杜甫既不習慣,又憎厭這些人。”從人之常情和對于貧窮交加的人來說,魚肉之飯應是難得一遇的,怎么會不習慣?吃厭吃俗了“腥膻”的是那些達官貴人而不會是杜甫。故我認為此處的解釋有商榷余地。筆者認為這兩句話不妨作為互文來處理。幾組隱性的對比:野人與(貴人),蔬食與腥膻,吃的不飽與(吃得俗厭)。野人當然是指杜甫,吃得是蔬食即菜食,甚或連蔬食也不得飽,寫出其生活之極貧窘。貴人吃的是“腥膻”,且吃俗吃厭。可見這是幾組反差極強的對比。趙次公對此兩句詩的理解好象還差近杜甫原意:“此意似雖日見腥膻之物,而其食猶未厭乎藜藿,所以對之而增慚愧。則甫之貧困無資可知矣。”杜甫說“蔬食常不飽”,趙次公則說是“猶未厭乎藜藿”。我認為這種理解是對的。這里應看作是杜甫有些心理不平衡和不滿而已。此外,“蔬食常不飽”句還暗示出了杜甫客居東都二年,自己的社會地位和生活處境并沒有改變,他的才華并沒有因多次向他討厭的顯貴干謁而被真正發現和賞識。這都是寫其兼濟天下之才不得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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