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杜詩對于敘事主體的成功運用,尤其是“我”是同作者結合在一起的“我―他―他們”的轉換流動存在,使得中國敘事詩歌傳統中分離的“詩”和“史”在社會歷史與個人體驗之間找到了較好的結合點。

一、杜詩在中國敘事詩中的歷史地位
杜甫在中國古典詩歌史上擁有“詩圣”的極高地位,其詩被稱為“詩史”。“詩史”的稱謂,反映了杜甫敘事詩所具有的歷史的、敘事的詩歌總體特征,也賦予了后人研究他的敘事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筆者按照敘事的特征和基本要素(事件、情節、敘事者、人物行為者、時間、空間等){1},對《杜詩全集》一千四百多首詩歌進行了初步梳理,發現有以下特點:一是杜詩中完全具備敘事因素的敘事詩大概只有五十多首左右,在其全部詩作中,大概占到了3.5 %左右;二是單個事件的敘事詩歌大概有六十多首,占到其全部詩歌的4.4 %左右;三是感事、抒情的篇章大約占了全部杜詩的60%以上,是杜詩的主體,即大部分杜詩敘事詩的敘事性比較微弱。杜詩雖然不像西方史詩一樣具有嚴格的敘事要素,但卻是一部擁有精煉的具備敘事基質的幾百首敘事短詩的集合體,尤其是他創造性地賦予了七言律詩以重大的政治和社會內容的敘事功能。盡管具備了敘事特性的詩歌只占了杜詩的極少部分,但杜詩的敘事特征極大地展現了中國古典敘事詩歌的特質,在中國敘事詩中占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從敘事學的角度和視角出發,將杜詩放置到中國敘事詩的發展脈絡中進行比較,可以更加充分地認識到杜詩的敘事特點和藝術地位。在杜甫之前,即在先秦至魏晉時期的敘事詩中,敘事者已經或多或少、或有意識或無意識參與到了詩歌敘事中。但詩人明顯還沒有足夠意識到在敘事詩中表現敘事主體的存在,即還處于借用“史傳”手法寫敘事詩的初期階段。作品中敘事者基本上呈現為固定的狀態――沒有視角的交叉和轉移,事件始終由一個敘事者來敘述。即便極少數的作品中出現某些交叉,也非常簡單和容易辨別。在杜甫之后,即白居易的《長恨歌》以及元白等人的敘事長詩等,則明顯有意識地利用了敘事者的轉變,但與杜甫相比,他們的敘事者明顯縮小了,為了事件的完整敘述,他們往往有意放棄了杜詩凸顯的敘事主體。
與之對比,杜詩最為獨特或者顯著的特征在于敘事者的成功運用。敘事人、作者的第二自我以及作者之間的動態流動關系,賦予了杜詩在中國敘事詩史中的獨特意義和價值。作為敘事者存在的作者的“我”是現實關系的存在,更多具有聯結和中介意義,而非可以無限抽離成現實中的作者自身。其流動和變化在虛構意義上創造的“我”和作者之間展開,同時,“我”又與其他敘事人之間進行相互的交叉和流動。因此,這樣的流動在“我―他―他們”之間實現了自由流轉與滑動。這既是在事件、故事內部展開的,同時也是在文本和故事兩個層面之間展開的。敘事人的獨特性使作者與敘事人緊密結合,從而使不同敘事人之間得到交流、共通和同化。其視角和聚焦也就不僅僅是詩人個別的,而是可以擴展到當時整個社會的敘事和聚焦。由此,歷史、社會的集體情感自然滲入了作者的情感,其敘事詩的情感張力得到擴大,作者或者說“我”的情感也就獲得了社會源源不絕的動力及其深厚支撐,作為個體的作者獲得了體驗并表現社會整體情感的可能;同時,作品獲得了最大可能的認同基礎,其自身的表現力和感染力也因此獲得了幾乎無限增強的可能。他那種對于敘事者社會事件的參與性描述及對情感經歷的親身式體驗的深淺在很高程度上決定了詩歌情感的真實度和感染力,那種作者與敘事者合一的情感高度同構,使得其詩歌顯得格外波瀾壯闊,愈彰顯出“詩”、“史”合一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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