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原名《訓蒙文》,為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帶拼音的弟子規及解釋,我們來看看下文。
zǒng xù
【總 敘】
dìzǐguī shèngrénxùn shǒuxiàotì cìjǐnxìn
弟子規 圣 人 訓 首 孝 悌 次 謹 信
fànàizhòng érqīnrén yǒuyúlì zéxuéwén
泛 愛 眾 而 親 仁 有 余力 則 學 文
(注釋:訓:教導,教誨。悌:敬愛兄長為悌。信:言語真實,誠實。)
譯文:《弟子規》這本書是依據孔子的教誨編成的,其中提出了許多生活規范。在日常生活中,首先要做到孝順父母,友愛兄弟姊妹。其次,言語行為要小心謹慎,誠實無欺。和大眾相處時要平等博愛,并且親近有仁德的人,向他們學習。如果這些事情做了之后,還有多余的時間、精力,就應該好好地學習典籍,以獲得有益的學問。
rù zé xiào
【入 則 孝 】
Fùmǔhū yìngwùhuǎn fùmǔmìng xíngwùlǎn
父母呼 應 勿 緩 父母 命 行 勿 懶
fùmǔjiào xūjìngtīng fùmǔzé xūshùnchéng
父母 教 須 敬 聽 父母責 須 順 承
?。ㄗ⑨專簯簯稹C褐概?,差遣。承:接受,承受。)
譯文:父母呼喚,要及時回答,不要慢吞吞地過了很久才應答;父母差遣,要立刻去做,不可拖延或偷懶;父母教導,應該恭敬地聆聽;父母批評,應當順從地接受。
dōngzéwēn xiàzéqìng chénzéxǐng hūnzédìng
冬 則 溫 夏則凊 晨 則 省 昏 則 定
chūbìgào fǎnbìmiàn jūyǒucháng yèwúbiàn
出必 告 反必 面 居 有 常 業無 變
?。ㄗ⑨專呵澹豪?,涼。?。簡柡?,探望。反:同“返”,回來)
譯文:侍奉父母要用心體貼,漢朝時期的黃昏(人名)為了讓父親安心睡眠,夏天睡前會幫父親把床鋪扇涼,冬天睡前會為父親溫暖被窩,實在值得我們學習。早晨起床之后,應該先探望父母,并向父母請安問好。下午回家之后,要將今天在外的情形告訴父母,向父母報平安,使老人家放心。外出離家時,須告訴父母要到哪里去,回家后還要當面稟報父母自己回來了,讓父母安心,平時起居作息,要做到有規律,做事也要有規矩,不要任意改變,以免父母擔憂。
shìsuīxiǎo wùshànwéi gǒushànwéi zǐdàokuī
事 雖 小 勿 擅 為 茍 擅 為 子 道 虧
wùsuīxiǎo wùsīcáng gǒusīcáng qīnxīnshāng
物 雖 小 勿私 藏 茍私 藏 親心 傷
(注釋:為:做。茍:假如。虧:欠缺,短少。親:父母。)
譯文:縱然是小事,也不要擅自作主,而不向父母稟告。如果任性而為,一旦出錯,就有損為人子女的本分,讓父母擔心,這就是不孝的行為了。公物雖小,也不可以私自據為己有。如果私藏,品德就有了污點,父母知道了一定很傷心。
qīnsuǒhào lìwèijù qīnsuǒwù jǐnwèiqù
親 所好 力為 具 親 所 惡 謹 為 去
shēnyǒushāng yíqīnyōu déyǒushāng yíqīnxiū
身 有 傷 貽 親 憂 德有 傷 貽 親 羞
(注釋:親:父母。好:喜好。具:置辦,準備。去:除去,去掉。貽:讓。羞:感到羞辱。)
譯文:父母所喜好的東西,應該盡力去準備;父母所厭惡的事物,要小心謹慎地去除(包括自己的壞習慣)。如果我們的身體受到傷害,會讓父母擔憂;如果我們的品德有了污點,會讓父母感到羞恥。
qīnàiwǒ xiàohénán qīnzēngwǒ xiàofāngxián
親愛我 孝 何 難 親 憎 我 孝 方 賢
qīnyǒuguò jiànshǐgēng yíwúsè róuwúshēng
親 有 過 諫 使 更 怡吾色 柔 吾 聲
?。ㄗ⑨專悍剑翰?。過:過錯。諫:用言語規勸尊長。更:更改。怡:使——喜悅、快樂。柔:使——柔和。)
譯文:父母愛我,我孝敬父母,這并不是一件難事;如果父母不愛我,而我又能孝敬父母,這才是真正的大孝。如果父母有了過失,我們要勸其改過;勸的時候一定要和顏悅色,聲調柔和。
Jiànbúrù yuèfùjiàn hàoqìsuí tàwúyuàn
諫 不入 悅復 諫 號 泣 隨 撻無 怨
qīnyǒují yàoxiāncháng zhòuyèshì bùlíchuáng
親有 疾 藥 先 嘗 晝夜侍 不離 床
?。ㄗ⑨專簭停涸?。撻:鞭打。疾:病。)
譯文:如果父母不接受規勸,也不要著急,待父母情緒好時再勸;如果父母還是不聽規勸,要哭泣著懇求他們改過。如果因此而遭父母鞭打,也不要怨恨父母。當父母生病的時候,父母所吃的藥自己要先嘗,要不分晝夜在父母的身邊照料,不離半步。
sāngsānnián chángbēiyè jūchùbiàn jiǔròujué
喪 三 年 常 悲 咽 居處 變 酒 肉 絕
sāngjìnlǐ jìjìnchéng shìsǐzhě rúshìshēng
喪 盡 禮 祭 盡 誠 事死 者 如事 生
(注釋:盡禮:盡,竭盡,盡力(符合);禮,禮儀。事:對待。)
譯文:父母不幸去世,要守喪三年,守喪期間,要常常因為思念父母而傷心哭泣。在這段時間里,自己住的地方要簡樸、并戒喝酒、吃肉等生活享受。辦理父母的喪事要依照禮儀,祭祀時要盡到誠意,對待已經去世的父母,要像他們在世一樣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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