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原名《訓蒙文》,為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其內容所用《論語—學而篇》第六條:“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余力,則以學文。”的文義,以三字一句、兩句一韻編策而成。

具體列舉出人子弟在家、出外、待人接物和求學等應有的禮儀與規范。后經清朝賈村仁修訂改版,并改名為《弟子規》,它自蒙養正、教育子弟敦倫盡、防邪存誠、養成忠孝家鄉的最佳讀物。我們剛剛學完兩篇,雖然這兩篇不足二百字,但卻教授和教育了我很多事物。比如孝順父母、順從兄長,其次要做事小心、說話誠實、講信用。
其中還講了對待父母要:“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勿懶,父母教,須敬聽,父母責,須順承。”它講的意思是:父母有事叫你,應趕快答應去做,不要拖拉懶散,對父母的教誨,要恭敬地聆聽;對父母的責備,要順從地接受。
如果我們如實的做到了《弟子規》中的“美”與“德”,那么我們這個社會會非常的和平,充滿著禮貌與愛;如果做到了,這個社會,甚至這個世界將不會有戰爭,不會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發生了。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wenxue/dizigui/12465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