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必須定期完成老板交代的“舉報”任務,完不成的則要受罰。這是重慶渝北區雙龍柴油機廠的一條廠規。因為“任務”沒完成,一位姓于的庫管科長日前被“發配”到車間當工人。廠長錢志國稱,這條廠規是仿效日本企業的先進經驗,是在塑造一種嚴格的企業文化。
企業文化是企業物質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總稱,是企業在長期經營實踐中凝結而成的一種文化氛圍、企業精神、經營理念,它是一個企業成長的最持久的決定因素。但是,先進的企業文化,應該體現為企業全體員工共有的價值觀念、道德規范和行為方式,而不應當成為企業老板個人行使獨特主張與欲望的霸權。
一個企業的管理人員不打“小報告”就被降職;職工不打“小報告”就被扣工資,這樣的規定,讓職工既要出賣勞動力,還要出賣靈魂,日本即使有這樣的廠規也不能借鑒。這不僅是企業沒有人情味,也不僅是老板逼著員工當“小人”,還是企業老板不顧職工個人的主張和意志,變相克扣工人工資,肆意削減人員,剝奪和踐踏職工依法享有報酬及當家做主的正當權益。它暴露了老板特權神圣化、私欲化傾向,是企業老板奴役職工的損人之招。
企業文化對企業長期經營業績有著重大的作用,很可能成為決定企業興衰的關鍵因素。錢廠長制定的這種無視國家法律和職工權益的企業文化,不但不能為企業的長遠發展帶來積極意義,反而因為不能凝聚、激勵全體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創造性,最終還將渙散人心,使企業敗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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