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部門工作計劃三篇
時間過得飛快,我們的工作又進入新的階段,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發展,是時候開始寫工作計劃了。做好工作計劃可是讓你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喔!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部門工作計劃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部門工作計劃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構建科學、高效的計劃管理體系,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確保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作計劃包括年度工作計劃、季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所有業務活動。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公司成立計劃管理領導組,總經理為組長,副總經理、副總工、行政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等相關人員為成員。計劃管理領導組是公司計劃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
第五條行政部部為計劃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工作計劃的管理、協調、監督、考核、評價和獎罰。
第六條行政部設立計劃管理崗位,負責計劃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主管,作為本部門工作計劃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工作計劃的編制、跟進、落實、總結等負管理責任。
第七條計劃管理領導組下設計劃考核小組,負責公司各部門計劃完成情況的考核和評價。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八條計劃管理領導組負責年度工作計劃的審批,階段性工作的批準,公司重點工作的確定。
第九條計劃管理部門主要職責為
1、負責組織編制、落實工作計劃,并指引各部門編制部門工作計劃;
2、計劃管理部門負責督察公司各項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并對部門重點工作和專項工作予以跟進、協調并提供支持;
3、按月度進行計劃工作檢查,通報各部門計劃執行情況;
4、按季度召開計劃工作會議,進行總結、分析和評價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并部署下階段工作任務;
5、負責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協調、監督、考核和評價。
第十條各部門主要職責為
1、負責組織編制本部門工作計劃,組織并指導本部門人員編制小組或個人工作計劃;
2、負責與公司保持工作計劃銜接,并接受計劃管理部門對其業務的協調和監督;
3、負責組織跟進、協調、落實本部門工作計劃,并配合計劃管理部門落實公司重點工作計劃;
4、負責部門工作計劃的上報與計劃(來源好范 文網wWw.haoWoRD.com)執行情況的總結。
第四章計劃編制
第十一條年度工作計劃的編制及要求
1、年度工作計劃在上下級充分溝通、突出重點、有效銜接的基礎上制定;
2、根據公司發展規劃,總經理確定公司年度發展總目標,計劃管理部門負責目標體系的建立,并將目標體系進行初步分解,下發到各部門;
3、各部門以本部門工作職責為核心,編制部門年度工作計劃,提交計劃管理部門,計劃管理部門進行初步審核(不合格的計劃返回部門修改),部門計劃審核合格后計劃管理部門依據公司發展規劃和部門年度計劃,編制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初稿;
4、年度工作計劃初稿提交計劃管理領導組審批,合格后,在計劃管理部門備案并下發各部門。
第十二條月度工作計劃的編制及要求1、各部門根據本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分解成季度工作計劃,再制定本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交計劃管理部門;
2、計劃管理部門負責每月28日前(節假日順延)制訂公司月度工作計劃,報計劃領導組審核、計劃領導組審批公司月度工作計劃并批示公司本月重點工作和階段性工作,計劃管理部門發至各部門;
3、重點工作的標準
①投資、重大客戶等對公司年度經營業績有重大影響的工作; ②需占用公司人力、物力、財力等大量資源來完成的工作; ③公司提出需專項落實的工作;
?、芄靖鱾€時點的中心工作。
4、各部門月度工作計劃中要明確工作任務、計劃完成日期、責任部門、工作標準,并注明需其它部門協助的事項等;
5、各部門在編制月度工作計劃時,必須對上月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作簡要總結,對正在進行中的工作要說明工作進展的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須說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預計完成時間;
6、各部門在保持計劃工作嚴肅性的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計劃,兩者應高度統一。衡量的標準為是否對公司經營狀況造成影響。調整計劃應在每月10日以前,有分管領導簽字后報給計劃管理部門。
第五章計劃管理
第十三條對公司計劃實行計劃動態,計劃管理部門主要通過日常工作完成情況掌握公司各部門工作計劃執行情況。
第十四條各部門要按時上報,與計劃相關的各種數據和指標。 第十五條行政部部通過對計劃完成情況進行日常監控,提醒計劃進度,并對計劃完成時效情況自動評分。
第六章計劃協調和監督
第十六條各部門應維護工作計劃的科學性、嚴肅性,嚴格按計劃要求開展工作。工作計劃下發后,各部門應逐級向下傳達工作指令,明確責任人,確保工作落實。
第十七條計劃管理部門負責督促、跟進公司重點工作和階段性工作,及時分析、總結、反饋各項管理信息,合理利用和分配公司資源,確保公司重點工作和階段性工作的實現。
第十八條為確保工作計劃執行效果,各部門對工作計劃有疑問時,可向計劃管理部門提出咨詢。工作計劃不能執行或中途終止時,應及時反饋至計劃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因特殊情況,如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未能按時完成計劃任務,經總經理批準,計劃管理部門備案后,不做本月計劃考核內容。
第二十條 計劃管理部門在每月初組織召開上月工作總結以及計劃工作協調會(可以與總經理辦公會合并),會議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試運行階段暫定月例會制) 1、通報上月度各項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工作計劃考評結果;
2、各部門通報近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及需要公司或其它部門協調解決的事項;
3、公司對下一階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
4、其它需協調解決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計劃外重點工作 1、公司布置的各項階段性工作、臨時性工作和總經理辦公會上布置的各項工作,由計劃管理部門以“工作執行單”的形式下達;
2、對列入“工作執行單”中的工作,責任部門應積極予以落實,并在規定時間內反饋;
3、計劃管理部門將對“工作執行單”中的工作進行必要的跟進和指導,并不定期實施抽查、按月考評。
第二十二條計劃工作的考核依據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計劃管理部門負責修訂并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總經理批準下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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