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遙自在,先得守法;是非紛爭,法律為準;法制社會,你我同衛。

尊敬的各位評委、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很高興和大家相聚在這個美麗的一天,也非常感謝大家給我這個上臺的機會,謝謝!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身邊》。
天平是衡量權利義務的信物;法槌是懲惡揚善的利器;法官是社會主義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布的強制各種行為的規律的總稱。”這是《現代漢語詞典》上對法律的解釋,但它對于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兒時的游戲讓我懂得了規則的制訂和遵守;是《青少年保護-法》讓我接觸了真正的法律條文;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學到了許多法律常識,漸漸地我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
其實,法律無處不在,在社會、在學校,就在我身邊。
人們常說,家庭是我們的第一課堂,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里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么辦?竟然有半數以上的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著問:為什么?那些同學便說:“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里,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用這樣不正確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齡人的話仍讓我震驚。大人們是怎樣言傳身教的啊!

有一天,我到四中附近的一個商店買東西,看到一個初一模樣的學生也在,因為個子比較校過了一會兒,來了幾個稍大點兒的學生,看到那個小個子學生,一起圍上去。其中一個長頭發的男生伸出一只手拍他的肩:“哎,小弟弟,請客吧!”那個學生看了他們一眼,露出害怕又為難的表情,好像有想:“如果我不請,他們一定會打我的,唉,好漢不吃眼前虧,還是乖一點吧!他不情愿的掏出錢給他們買了一大堆好吃的,然后那幾個大點兒的學生揚長而去。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連續幾天,那幾個學生都在找那個小個子混吃混喝,把他當作取之不勁用之不竭的錢包。我知道事情發展不妙,就把這事告訴給四中賈校長,最后經過各方努力,那個小個子終于脫離了他們的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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