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春雨霏霏的清明時節。作為我國的重要傳統節日,中華民族包括海外華人都十分重視。每年的這個時候,人們紛紛走出家門,或掃墓祭祖,追思先人,或踏青郊游,享受大自然的清新。下面我們為你帶來清明節手抄報,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清明節手抄報篇一
清明節融合寒食節習俗
清明最早只是一種節氣的名稱,其變成紀念祖先的節日與寒食節有關。寒食節是中國古代較早的節日,傳說是在春秋時代為紀念晉國的忠義之臣介子推而設立的。其實,從歷史的實際來看,禁火冷食主要反映了中國古人改火習俗的遺跡。原始社會,先民們鉆木取火,火種來之不易,取火的樹種往往因季節變化而不斷變換,因此,改火與換取新火是古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春三月正值改火的.時節,人們在新火未到之時,要禁止生火。漢代稱寒食節為禁煙節,因為這天百姓人家不得舉火,到了晚上才由宮中點燃燭火,并將火種傳至貴戚重臣家中。
寒食節期間的習俗,主要有禁火冷食和后來成為清明節主要內容的祭掃墳墓。中國古人對祭祀祖先十分重視。上古時候,家中有人去世時,只挖墓坑安葬,不筑墳丘標志,祭祀主要在宗廟進行。后來在挖墓坑時還筑起墳丘,將祭祖安排在墓地,便有了物質上的依托。戰國時期,墓祭之風逐漸濃厚起來。
秦漢時代,祭掃墳墓的風氣更盛。據《漢書》記載,大臣嚴延年即使離京千里,也要定期還鄉祭掃墓地。在唐代,不論士人還是平民,都將寒食節掃墓視為返本追宗的儀節,由于清明距寒食節很近,人們還常常將掃墓延至清明。詩人們的作品,也往往是寒食、清明并提,如韋應物有詩句說:“清明寒食好,春園百卉開。”白居易也有詩句說:“烏啼鵲噪昏喬木,清明寒食誰家哭。”朝廷鑒于民間寒食、清明并舉已相沿成習,就以官方文書的形式正式規定,清明到來時,可以與寒食節一起放假。這項規定距今已經1200多年,說明從那時起清明開始具有某種國家法定節日的色彩。
宋元時期,清明節逐漸由附屬于寒食節的地位,上升到取代寒食節的地位。這不僅表上墳掃墓等儀式多在清明舉行,就連寒食節原有的風俗活動如冷食、蹴鞠、蕩秋千等,也都被清明節收歸所有了。

清明節手抄報篇二
清明節假期變遷
清明節是在仲春與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后的106天。掃墓活動通常是在清明節的前10天或后10天(早清明,晚寒食)。有些地方人士的掃墓活動長達一個月。官吏回鄉掃墓,時有耽誤職守的事,唐玄宗頒布政令解決假期的問題。
開始規定寒食節放假四天:“(開元)二十四年(736)二月二十一敕:‘寒食、清明四日為假。’”(《唐會要》卷八十二),按大歷十二年(777)詔令,唐朝衙門依例放假五天:“自今以后,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到貞元六年(790),假日加到七天。
這樣官員們可以從容地進行掃墓祭奠之事。由此可見,當時寒食節已經成為唐朝一個很隆重的全國性節日。唐朝王冷然的《寒食篇》中說:“秋貴重陽冬貴蠟,不如寒食在春前。”即寒食節的重要程度超過了重陽節和年終蠟祭。
宋代的寒食節也放假七天。北宋龐元英《文昌雜錄》卷一記載:“祠部休假歲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南宋陳元靚《歲時廣記》卷十五引宋呂原明《歲時雜記》說:“清明前二日為寒食節,前后各三日,凡假七日。而民間以一百四日禁火,謂之私寒食,又謂之大寒食。北人皆以此日掃祭先塋,經月不絕,俗有寒食一月節之諺。”
1935年中華民國政府明定4月5日為國定假日清明節。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了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其中規定“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2008年,清明節正式成為法定節假日,放假一天。2015年,又改為三天。2015年清明節假期為4月5日至4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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