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生于“世敦儒業”的中小官僚家庭。生地鄭州新鄭(今河南新鄭縣)。11歲起,因戰亂顛沛流離五、六年。少年時讀書刻苦。貞元十六年(800)中進士 白居易畫像
[2],十八年,與元稹同舉書判拔萃科。二人訂交。以后詩壇元白齊名。十九年春,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罷校書郎,撰《策林》75篇,登“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科”,授縣尉。作《觀刈麥》《長恨歌》 《池上》。元和二年回朝任職,十一月授翰林學士,次年任左拾遺。四年,與元稹、李紳等倡導新樂府運動。五年,改京兆府戶曹參軍。他此時仍充翰林學士,草擬詔書,參與國政。他能不畏權貴近臣,直言上書論事。元和六年, 他因母喪居家,服滿,應詔回京任職。十年,因率先上書請急捕刺殺武元衡兇手,被貶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馬。次年寫下《琵琶行》。開始“吏隱”,在廬山建草堂,思想從“兼濟天下”轉向“獨善其身”,閑適、感傷的詩漸多。元和十三年,改忠州刺史,十五年還京,累遷中書舍人。因朝中朋黨傾軋,于長慶二年(822)請求外放,先后為杭州、蘇州刺史,頗得民心。文宗大和元年(827),拜秘書監,明年轉刑部侍郎,四年,定居洛陽。后歷太子賓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職。會昌二年(842)以刑部尚書致仕。在洛陽以詩、酒、禪、琴及山水自娛,常與劉禹錫唱和,時稱劉白。會昌四年,出資開鑿龍門八節石灘以利舟民。75歲病逝,葬于洛陽龍門香山琵琶峰,李商隱為其撰寫墓志銘。
為官
一生以44歲被貶江州司馬為界,可分為前后兩期。前期是兼濟天下時期,后期是獨善其身時期。白居易貞元二十六年(800)29歲時中進士,先后任秘書省校書郎、盩至尉、翰林學士,元和年間任左拾遺,寫了大量諷喻詩,代表作是《秦中吟》十首,和《新樂府》五十首,這些詩使權貴切齒、扼腕、變色。元和六年,白居易母親因患神經失常病死在長安,白居易按當時的規矩,回故鄉守孝三年,服孝結束后回到長安,皇帝安排他做了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六月,白居易44歲時,宰相武元衡和御史中丞裴度遭人暗殺,武元衡當場身死,裴度受了重傷。對如此大事,當時掌權的宦官集團和舊官僚集團居然保持鎮靜,不急于處理。白居易十分氣憤,便上疏力主嚴緝兇手,以肅法紀。可是那些掌權者非但不褒獎他熱心國事,反而說他是東宮官,搶在諫官之前議論朝政是一種僭越行為;于是被貶謫為州刺史。王涯說他母親是看花時掉到井里死的,他寫賞花的詩和關于井的詩,有傷孝道,這樣的人不配治郡,于是他被貶為江州司馬。實際上他得罪的原因還是那些諷喻詩。 貶官江州給白居易以沉重打擊,他說自己是 “面上滅除憂喜色,胸中消盡是非心”,早年的佛道思想滋長。三年后由于好友崔群的幫助他升任忠州刺史。元和十五年,唐憲宗暴死在長安,唐穆宗繼位,穆宗愛他的才華,把他召回了長安,先后做司門員外郎、主客郎中知制誥、中書舍人等。但當時朝中很亂,大臣間爭權奪利,明爭暗斗;穆宗政治荒怠,不聽勸諫。于是他極力請求外放,穆宗長慶二年出任杭州刺史,杭州任滿后任蘇州刺史。晚年以太子賓客分司東都。七十歲致仕。比起前期來,他消極多了,但他畢竟是一個曾經有所作為的、積極為民請命的詩人,此時的一些詩,仍然流露了他憂國憂民之心。他仍然勤于政事,作了不少好事, 如他曾經疏浚李泌所鑿的六井,解決人民的飲水問題;他在西湖上筑了一道長堤,蓄水灌田,并寫了一篇通俗易懂的《錢塘湖石記》,刻在石上,告訴人們如何蓄水泄水,認為只要“堤防如法,蓄泄及時”, 就不會受旱災之苦了。這就是有名的“白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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