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區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在區委、區政府和局黨組的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創建為契機,狠抓基層基礎工作,為促進我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化投資環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1-11月份,全區一般民間糾紛排查1255起,已調處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難糾紛排查38起,成功調處38起,調處成功率100%,社會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調處16起,其余的都落實了預防。2005年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規范化建設
今年來,我區在推進基層司法行政事業發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并以此為契機,有力的促進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發展。
(一)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為進一步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不斷提高我區司法所行政工作整體水平,充分調動司法所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市司法局[2004]11號文件關于《寧波市新一輪規范化司法所創建標準》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制定、下發了《江北區司法所工作目標考核辦法》。辦法對司法所人員配備,基礎設施、內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詳盡規定。按照抓基層、打基礎、促發展的工作思路,著力提高全區司法所工作人員的素質、管理水平及工作質量,力爭用三年時間,使全區司法所全面達到新一輪規范化建設標準的要求。并加強對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地指導力度,就司法所建設,制度上墻等內容多次走訪,統一制訂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職責等上墻內容。目前已有4個司法所基本達到《新一輪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的標準。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素質。我們通過繼續開展“人民滿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創建活動,進一步加強隊伍的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建設。并加強業務學習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別組織司法所長,司法所內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寧海,鄞州區進行學習。在組織人民調解干部培訓班的同時,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員全部參加。通過多種形式的培訓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發揮職能、促進和諧發展。今年,指導司法所緊緊圍繞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確履行工作職責,生動活潑地開展各項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區司法所積極參與調解疑難復雜民間糾紛,開展法制宣傳,為基層政府提司法建議,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防止群體性上訪。在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期間主動參與、指導。基層司法所通過發揮自身職能作用,為基層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四)加大重大疑難糾紛調處力度。以排查為先導,狠抓重點糾紛的調處。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轄區內不安定因素的預警方案。堅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報制度,及時掌握預警信息和重大突發性事件的專報工作,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進行認真疏理和調處;慈城鎮、莊橋、洪塘街道今年調處了多起賠償金額達十幾萬元的重大糾紛。慈城鎮司法所對去年遺留的重大疑難糾紛進行了專項調處,成功率達100%。堅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長排調聯席會議制度,分析交流情況,研討復雜疑難問題。一些重大疑難糾紛和不安定因素請區法院民事庭的同志進行了解析和指導。對近期的主要矛盾糾紛進行了分析預防,從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隊伍的業務素質和實際工作水平。
二、扎實抓好人民調解工作
密切關注我區在城市化、工業化推進,利益格局深入調整和社會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矛盾,堅持預防和調處并重,認真做好人民調解工作。
(一)因時制宜,狠抓熱點問題。針對農村土地征用、城建規劃、勞動和社會保障及節前突出的拖欠職工工資等引發的不安定因素等熱點、難點問題,制定預案,加強對重大疑難糾紛和社會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調處力度。首先是組織學習了省、市關于春節和“兩會”期間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解處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開了全區司法所長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部署,下發了《關于做好春節和“兩會”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解處工作的通知》。同時,發揮基層各司法所人員身處一線的優勢,調動其積極性。要求各司法所組織轄區調委會進行矛盾糾紛排查。其次各鎮、街道從講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當作當前維護穩定的首要工作任務,分別召開村、社區居委會、企事業單位調解主任會議,將排查調處任務落實到基層。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節和“兩會”國慶期間沒有發生影響大的事件,并且民間糾紛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節和“兩會”期間排查調處的矛盾為187件)。
(二)注重隊伍建設,加強調研。年初,我區城區4個街道25個社區全部配備了專職調解干部。慈城鎮新建了7個區域性調解組織和4個農村社區調委會。并對41個行政村調委會進行了整頓。針對我區新聘用專職人民調解員這一新情況,我們及時組織調研,并撰寫了《如何發揮專職調解員的作用》的調研文章,從五個方面闡述了如何加強對專職調解員的聘用、培訓、管理和監督,對今后在其他街道、鎮推廣此項工作具有指導意義。我們還組織開展了關于人民調解員經費落實地專項調研,力爭出臺一個更為合理,更為公平地報酬支付方式。另外,我們還配合區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工作。
(三)加強培訓、提高技能。今年,我局組織了5批、5個街道和25個社區調委會主任參加旁聽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審,讓調解干部了解審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確運用法律、法規和政策,調解干部反映較好。由于城區社區與鎮村調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調解水平存在差距,我們分批組織了城區調解干部和村調解干部培訓班,在課程安排和內容深淺上作了精心準備,增強針對性,更好地提高他們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調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訓班也加強了對信訪條例的宣傳。白沙、文教、中馬、孔浦街道、慈城鎮也都舉辦了調解干部業務培訓班。同時開展了人民調解協議書質量檢查活動,制定了評分標準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礎上,我們又組織司法所長一同進行抽查,對調解協議書說理不清、表達不充分,制作要件殘缺等問題現場指明,提高了調解干部的業務素質,增強了調處矛盾糾紛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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