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煙花爆竹,不得不提“煙花辦”。而在XX年春節,“煙花辦”還是“禁放辦”。
根據198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爆管理條理》,公安機關一直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XX年中編辦發布《關部進一步明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將民爆物品和煙花爆竹分開,其中民爆物品劃歸公安機關,煙花爆竹劃歸安監部門。北京市人大通過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公安機關是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機關,主要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同時對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門的進行了職責分工,成立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成立辦公室(簡稱“煙花辦”),辦公室設在北京市公安局,由北京市公安局、工商局、安監局、質監局、交通委、城管執法局、統計局、消防局、供銷合作總社和市委宣傳部等十個單位派出人員集中辦公。為了保證“煙花辦”在各個部門之間的協調能力,由北京市副市長吉林擔任領導小組組長。
南京市在XX年成立了由供銷社、公安、質檢、安監等執法部門組成了南京市煙花爆竹管理辦公室,行使市政府對全市煙花爆竹統一管理的職能.。“煙花辦”已經成為南京有較大影響的幾個專項辦公室。而許多解禁城市也都采取了“煙花辦”,的形式來實現聯合執法。
記者到北京市“煙花辦”采訪,眼前的景象是:工作人員拿著文件在幾個辦公室不停的穿梭,幾乎都是在快走。電話不停、傳真不斷,不算小的辦公室里擺滿了文件和印制出來的各種安全燃放的宣傳冊子和光盤。見面之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危化品管理處的××處長向記者解釋:“昨天晚上大伙都忙到凌晨四點多。”在我的采訪過程中,不時有人敲門送文件、請簽字、匯報事情,電話和手機也一直不斷,讓我的采訪不得不隨時中斷。記者心里嘀咕:整個春節,他們都不會輕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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