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們好!我先做個自我介紹。我叫陳士渠,是公安部打拐辦的主任。我剛當打拐辦主任的時候啊,有人看見我這個頭銜,問我,說現在還有拐賣嗎?現在已經二十一世紀了,實際上拐賣犯罪還是比較多的。而且與其他犯罪相比,拐賣犯罪帶來的危害,可以用一個成語來講,就是罄竹難書。
我給大家講幾個例子,這都是我在工作中接觸到的。十六年前,在山東聊城的一個村子里,有一個兩歲多的孩子,有一天在家門口玩,然后有一個二十多歲的,外地來的一個女青年,從村子里過,路過他家門口的時候,就把這個孩子帶走了。孩子的父親叫郭剛堂,這個孩子被拐十六年,他騎著摩托車在全國找孩子,一共騎壞了十輛摩托車,行程四十多萬公里。還有一個叫李靜芝,她的孩子是在二十五年前,被人抱走的,這二十五年來,她一直在找自己的孩子。這兩個孩子到現在為止都還沒有找到,但是郭剛堂和李靜芝,他們在找自己的孩子的過程中,幫助別的失蹤被拐兒童的家長,找回來了十幾個孩子。
孩子被拐之后,對這些失蹤被拐兒童的家長來講,是滅頂之災。實際上比如說財務有些損失,大家都可以再通過自己的工作把錢掙回來。但是家里一個人,生不見人,死不見尸,對整個家庭是難以承受的。
另外呢,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這個孩子被拐多年之后,通過公安機關的工作,把孩子找回來了,但是啊,有可能這個孩子對親生父母沒什么感情。我曾經到福建,去解救過一個孩子,這個孩子的父母,親生父母是廣西南寧人,他在廣西南寧的火車站擺攤賣水果。在2000年的時候,有一天,他們夫妻倆都在那個小攤上忙著,小孩自己在一邊玩兒。當時有一個犯罪分子叫藍樹山,藍樹山手里拿了個小烏龜,到這個小孩面前。這個孩子肯定好奇啊,就湊到面前一塊兒看。然后藍樹山就跟他講,說你想不想要這個小烏龜?小孩說:“我想。”然后他說:“那這樣,你就朝那個方向走,我還有小烏龜,我可以送你一個。”這個孩子就自己朝那個方向走,他在后邊跟著,等小孩離開他父母比較遠的時候,他就把這個小烏龜交給這個孩子拿著玩,自己抱著孩子坐車,然后把這孩子賣到福建去了。后來藍樹山這個團伙被公安機關摧毀,之后去福建解救孩子的時候,當時我帶隊去的,這個孩子解救的時候已經十三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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