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同事:
大家好!
我今年45歲,中共黨員,西南科技大學大專畢業;1975年4月在蓬溪縣川劇團工作,1xx4年調蓬溪縣酒廠工作,當過采購員、質檢科副科長、銷售科副科長,被遂寧市委辦公室聘為信息員;89年抽調縣財政局鹽業促銷辦工作,xx年底調大英縣鹽業支公司工作,xx年被綿陽分公司派往海口辦公司,xx年起任大英縣支公司辦公室主任:96年2月調三臺縣鹽業支公司任副經理(主持工作):在三臺工作期間,變銷售散鹽為銷售單膜袋鹽;變欠款銷售為現款現貨,收回老欠款120多萬元;變被動檢查市場為主動出擊,守口子查車輛,每年收私鹽300多噸罰款10多萬元;在市場銷售困難的情況下,三臺縣支公司幾年的銷售都在9000—11000噸,年利潤100多萬元;:在三產業的發展上,我大膽開拓,辦旅館、加強門面管理、停車管理、賣編織袋等,年收入30多萬元。
xx年我同時兼任遂寧支公司經理,xx年我調任分公司鹽政科長,XX年任經理助理,XX年任副經理并兼任機關支部書記至今。在綿陽分公司的這9年時間里,在省公司的領導下和分公司黨政的支持下,我堅持市場檢查與路檢相結合,經濟處罰與法律手段相結合,堵源與關廠相結合,在省局和劉局長的領導下,本人先后親自參與了關閉大英縣輕化制鹽廠、遂寧河東鹽廠、保升鹽廠、磨溪鹽廠等工作;在市場混亂的那些年,鹽政科每年查私鹽200多噸,全分公司每年查私鹽 XX多噸,罰款100多萬元;這些年綿陽鹽業分公司公司先后用法律手段判刑8人,留置盤查和拘留50多人,有力地維護了鹽業市場的平安,保證了銷售,促進了企業的效益提高。公司年年被省局評為鹽政工作先進單位,本人也年年被評為鹽政工作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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