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明演講稿集錦7篇
演講稿的寫法比較靈活,可以根據會議的內容、一件事事后的感想、需要等情況而有所區別。在現實社會中,我們使用上演講稿的情況與日俱增,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恰當的演講稿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文明演講稿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文明演講稿 篇1
感謝學校給我這次機會,今天我要說一說:“塑城市精神 揚文明新風”。
“詩人之窟,文章之府,氣節之鄉”,這就是XX,濱江明珠的XX,XX崛起的XX。萬里長江奔騰浩蕩,她是最秀麗、最壯美、最雄渾的那一段;縣城創建方興未艾,她是最青春、最靚麗、給我無數激情與夢想的地方。
XX,我深愛著的家鄉。蓮花湖畔,綠水蔭秀,映照著XX縣城的發展與變遷。改革開放以來,縣城區位優勢凸顯,城市建設日新月異,社會事業蓬勃發展,人民生活蒸蒸日上。從海螺水泥到東方造船,從工業園區到浮山開發,從上海到XX,一條條創新與發展的征程,凝聚了XX人的智慧與汗水,展示著XX人的氣魄與胸襟。放眼樅川大地,一座座高樓鱗次櫛比,一條條大道縱橫交錯,一處處公園廣場婀娜多姿,一個個重大在建項目書寫著奇跡XX!清晨,當您淋浴春風和細雨,徜徉在怡然自得的公園山水間;傍晚,當您帶上腳步和心情,沉醉在百轉千回的廣場旋律里;午后,當您踏著轟鳴和交響,振奮在強勁有力的工業號角中;您,一定和我一樣,為XX文明創建的新風而感動,為XX日新月異的巨變而驕傲,為XX爭先安慶、崛起皖江的誓言而自豪。
修養是立身之本,文明則是城市之魂。一個巨人的崛起,不僅僅是身軀上的站立,更重要的是精神內質的完美提升。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石;教育,是縣城文明創建的中流砥柱;教育,就是塑造XX完美形象的提升工程。
我們是文明創建活動的培育者。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有責任培育好每一位孩子,讓他們從小養成愛護環境、遵守秩序、尊老愛幼、禮貌待人的良好習慣,一草一木需友愛,一燈一柱當呵護。學校是文明的搖籃,教育是文明的使者,播下一粒愛的種子,就會生長一片文明的綠蔭。中考之前,初三畢業生XX同學患上了急性白血病,消息傳來后,校園紛紛涌起了愛心捐獻熱潮,大家捐錢捐物,從早點從日常生活中省吃儉用,一元、兩元、五元、十元……愛心滋潤著李祥,文明之花在這里悄然綻放。
我們是文明創建的宣傳者?!癤X是我家,創建靠大家”,在這個色彩明艷、生機勃發的季節里,縣委縣政府發出了創建文明縣城的倡議,面對這片養育我們的家鄉,面對這片我們深沉熱愛的熱土,全縣教育系統迅速掀起了文明創建宣傳工作熱潮。從校園到課堂,從教室到廣場,人人爭當宣傳員,個個爭做倡導者。校園里,文明標語豎起來了,宣傳活動開展起來了,文明創建的新風吹進學校,吹進師生們的心田,吹遍XX教育的每個角落!
我們更是文明創建活動的踐行者。自古教師就是人類文明的標兵,我聽到,那些關于人民教師創建爭先的故事,他們嚴謹治學、廉潔從教;一言一行,為人師表;時時處處,彰顯著校園文明和先鋒表率作用。我看見,師生們在校園里,清除雜草,修剪花木;走上街頭,擦洗欄桿,清除“牛皮癬”,青春的汗水在勞動中閃光。一城文明風,滿目和諧情,教育人正用行動踐行著“創建文明縣城”的承諾。
無論走在校園內外,無論走在大街小巷,是那一雙雙送垃圾入箱的小手,是那一張張為老人讓座的笑臉,是那一句句溫暖外鄉人的話語,譜寫了一曲又一曲縣城文明創建純美之歌。
我的演講完畢!
謝謝大家!
文明演講稿 篇2
作為一名在區法院工作了17年的法官,我不得不靜下心來思考。其實,十七年來,陪伴我的不只是工作,還有麒麟區法院。那么,作為法院的一員,在創建法院精神文明建設中應當怎么做呢?
在一個國家中個人是主體,同樣,在一個法院中,作為法官的個人是這個法院的主體。法院文明建設,其實也就是要求每一名法官都應養成文明習慣,做文明法官,讓自己的一言一行,每個細節都代表著法院的形象。要促進法院文明建設,那么必須得從我們法官個人做起,從看似不值一提的小事做起,提高我們法官自己的文化素養,努力完善自己,讓我們時刻與文明同行。只有這樣,法院的文明建設才能得以實現。
然而遺憾的是,在我們的身邊,在一部分法官身上還有著一些不文明行為。
先看看我們身邊發生的樁樁“小事”吧:接待當事人時,您著裝整齊嗎?態度和藹嗎?開車上班的法官您是否將車停到了指定的位置?接電話解答問題時能否耐心為之?外出時您隨手關燈了嗎?洗手后您及時關上水龍頭了嗎?開會時您能準時到場嗎?會上您打瞌睡了嗎?開庭時,您是否接聽手機了?就餐時,您排隊了嗎?您是否因為忍不住煙癮,在公共區域吸煙了呢?
類似這樣的小事離我們不遠,它就發生在我們這些法官的身邊,也許您就是這些行為的主體,也許還對上述現象進行過指責。一兩件這樣的小事絕對算不上什么,當這樣的情況發展到一定程度后,我們便可稱其為一種現象了,確切地講是一種“不文明”現象。
形成這些不文明現象的原因看來多種多樣,但解決起來只有一條路,即每一名法官自我的約束和自身的努力。有人認為,對于人的管理應注重他律,但我認為法官應更多地選擇自律,一個以調整他人間行為關系為職業的人,能夠有效地約束自己是開展工作的前提。-
為什么說起這些不文明的現象,每位同志都會大加指責,而輪到自己的時侯,卻以“下不為例”為借口,選擇不文明呢?自己先方便,管他(他們)呢。孰不知,如果每個人都這么想、這么做,那不亂套了嗎?到那時每個人也就不方便了。
現實情況則是我們有很多人能夠做到按規則行事,就說明了這些規則不難做到,說到底是我們有些人不愿去做。不文明行為的存在就是對那些老老實實做事的人的不尊重和褻瀆。因此消除不文明現象不應停留在每個人的口頭上,應落實在實際行動上。
我們深知,法院文明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消除這些日積月累形成的不文明現象也應分步驟、分層次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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