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指導下,我市物價系統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市關于普法宣傳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順利完成了第四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全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價的水平得到鞏固和提高。為適應我市經濟快速發展,逐步解決價格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增強全市物價系統干部職工的的法制觀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據《··省物價局關于印發貴州省物價系統關于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2006—2010)的通知》(黔價綜法272號)要求,結合我市價格工作實際,制定遵義市物價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于我市“十一五”規劃綱要制定的總體目標,繼續廣泛深入開展價格法制宣傳教育,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堅持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價,促進價格工作全面走上法制化軌道。
(二)目標
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目標是:通過廣泛深入地開展價格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提高物價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法律素質。通過幾年的努力,實現由提高物價系統全體干部職工法律意識向提高干部職工法律素質的轉變、實現由一般地強調學法用法向全方位推進依法治價的轉變、實現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進依法治價工作進程,做到“放得開,管得好”。各級物價干部要拓寬自己的知識面,熟悉國家的基本法律法規,掌握與物價系統以及行政機關公務活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了解宏觀調控、節約能源、能源安全、產業結構調整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做到科學定價、民主定價。正確履行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事項審批、行政處罰等職能,真正做到依法辦事,公正執法、嚴格執法。加強法制建設和機關內部制度建設,依法進行各項改革,努力做到各方面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進機關內部工作進一步走向規范化和法制化。
二、主要任務和基本要求
(一)繼續深入學習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制度。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學習宣傳憲法,是法制宣傳教育的基礎性、根本性和重點工作。努力提高全市物價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的憲法、法律意識,培養民主法制觀念、愛國意識和國家安全統一意識,提高物價系統廣大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法制理論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價的水平和能力。
(二)繼續深入學習規范政府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價格工作涉及千家萬戶,與管理相對人的聯系很多,這就要求我們規范自己的行政行為,掌握法律依據,嚴格遵守法定程序,了解法定權限及應當承擔的責任。要重點學習《行政許可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國家賠償法》等規范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等依法行政方針政策,繼續推進依法行政進程。
(三)繼續深入學習與價格工作密切相關的專業法律法規。各地物價部門在促進經濟發展中承擔著宏觀調控、協調利益的重要職責,必須重點組織學習《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省價格條例》、《··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價格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等價格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堅持學用結合,以依法治價為手段,以順利完成我市“十一五”規劃為目標,全面推進價格工作的法制化。
(四)及時學習新頒布和新修訂的法律法規。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國家和市內的立法進程將進一步加快。要及時將“五五”法制宣傳教育時期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納入學習內容,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結合實際工作貫徹執行。
(五)緊緊圍繞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繼續深入開展價格法律法規的宣傳。各級物價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繼續深入開展價格法制宣傳教育,將法制宣傳教育與“價格服務進萬家”工作結合起來,以多種形式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開展活動,使公民、企業及其他組織深入了解與價格、收費相關的法律法規,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增強守法意識,強化對各級物價部門的監督。
(六)進—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進依法治價。各級物價部門要認真貫徹《··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意見》和《··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堅持做到:一、合法行政。實施價格行政行為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沒有規定的,不得做出損害管理相對人權利,增加管理相對人義務的決定。二、合理行政。各級物價部門實施行政行為,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平等對待管理相對人,執法過程中采取的手段和措施應當有效、適當。三、程序正當。各級物價部門實施行政行為,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工作人員與管理相對人存在利害關系時,應當回避。四、高效便民。各級物價部門實施行政行為,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內及時辦理,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管理相對人。五、權責統一。各級物價部門應當建立行政過錯追究制度,對自身的行政行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如有不當行政行為,除了糾正行為、賠償損失以外,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過錯。各級物價部門要健全依法行政各項制度,依法規范行政程序,強化行政行為監督。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價格行政執法體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
各級物價部門還要掌握本地價格法制建設的新情況、新動向,抓住時機加快建章立制進程,沒有立法權限或立法時機尚不成熟的,可以先提請上級部門或以政府規范性文件形式出臺,待條件成熟后再上升為地方性法規或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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