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從教多年的我,近一段時間,本人根據教育局與學校有關文件精神,采取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學習方法,認真學習《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以下是我對對國家教育局20xx年1月11日新頒發的教師1號文件學習心得體會:
第一、無規矩不成方圓,有規范就得嚴格執行
關于《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我覺得無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制度教師道德及教學就不能提升。教師被譽為"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教師是學生的啟蒙人、開拓者。然而特別是教師收禮、有償補課甚至教師性侵學生等現象嚴重損害了教師整體形象,玷污了原本潔凈的師生關系。各種學生都有不同的心態,面對學生的過失,教師應予以教育,不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面對不同的學生應有不同的教育方法,教師與學生之間的關系應是和諧可親的。
從社會期望來看,教師教書育人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其社會責任要遠重于其他職業。世界各國都對教師的職業行為都提出更高的倫理道德要求,設定師德紅線也是許多重視教育的國家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二、教師應該以德為本,身正為范
教學質量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教師影響力的大小,而教師的影響力主要由品格因素、才能因素、知識因素和情感因素組成。身教重于言教,因為教師職業的示范性極其重要,所以要求自己必須時時、處處用模范的言行去影響學生、教育學生。
作為教師的我們,面對的是一群活潑天真的孩子,我們對待孩子時要懷著一顆真誠的愛心,要把學生當著自己的孩子一樣去關心、呵護。熱愛學生是教師的天職和美德,教師應當一視同仁地對待所有的學生,絕不能厚此薄彼。尤其是對于有缺點或犯了錯誤的學生,一定要和風細雨,要多一點耐心,多一點細心,多一點責任心,多一點信心,多一點愛心……遇事一定要冷靜,保持平常心。作為教師,要滿腔熱忱地幫助學生,樹立尊重學生人格尊嚴的法制觀念,不歧視學生,更不允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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