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供貨方):貴州茅臺集團中華橋酒福建省營銷中心
乙方(代理商):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同發展”原則,為共同開發貴州茅臺集團中華橋酒的區域銷售市場,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簽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 月____日,
2.合同到期后,另確定新的經銷條件,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經銷產品及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經銷甲方 中華橋酒系列產品。
2.甲方授予乙方中華橋酒系列產品的銷售區域僅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產品價格
1.價格按福建省統一價執行 ( 價格表附合同 ) 。
2.乙方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產品銷售價格體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約定價格銷售。否則,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
3.甲方保留統一調整產品價格的權力,調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結算方式
1.經甲方財務部門確認,乙方貨款到帳后,甲方組織發貨。
2.如甲方更改帳號,以甲方財務部簽章后的書面通知為準。
3.在未得到甲方財務部簽章的書面通知,乙方不得將貨款(或借款)交給或借給甲方業務人員或匯入其他帳戶,否則,乙方承擔責任。
五、合作保證
1.乙方首批貨款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日內全額匯入甲方指定帳戶。否則,視乙方違約,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的合同保證金,否則視乙方自動放棄合同。合同保證金利息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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