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杭州鴻陽創業經濟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雙方就甲方經營范圍:超市管理咨詢服務(含中介服務) 委托事項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 委托事項
1、 居間項目名稱:甲方經營范圍:超市管理咨詢服務(含中介服務) 。
2、 委托內容:甲方委托乙方為上述項目內容在地區范圍尋找、介紹及協助建立與相對方的合作關系。
3、乙方完成委托標準:乙方根據甲方所提訂立合同的要求,為甲方提供相對方信息,并按商業慣例和交易習慣促成其成交。
二、 甲方責任
1、 甲方必須保證委托行為不違反國家法律,并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其他必要文件。
2、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出訂立合同的要求,提供有關客戶合法企業綜合資料。
3、 甲方須按本約定比例定時向乙方支付實現“標的”代理之居間費。
4、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通報該合同簽訂之進展情況。
5、 甲方應就委托項目營銷知識對乙方進行培訓,以使乙方能優質、高效的完成委托。
三、 乙方責任
1、 乙方應遵守本行業道德標準,不得對所簽合同實施不良影響,全力促成甲方與相對方項目合同成交,充分維護甲方綜合利益。
2、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簽約情況以及甲方和相對方的商業機密負有向第三方保密的責任。
3、乙方在居間服務過程中不得雙邊牽線或為私利而接受相對方傭金、饋贈等類似款項。
4、乙方在居間服務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轉移自己的各項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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