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賓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教院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賓館的整體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賓館財務管理:乙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但要接受學院財務處和審計室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第四條 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旅游業旅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優先安排來校進行外事、教學、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賓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學校承接的各種會議服務,在接待校長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時其住宿標準按當時對外的最低價再優惠10%收取(實際收費標準與上述規定的差價由學院簽單),在確保以上任務的情況下,尋找機遇,開拓市場,挖掘潛力,爭取更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五條 甲方監督學院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六條 乙方年承包費為50萬元人民幣,五年總承包費為250萬元人民幣整,在每年5月底前付清承包費50萬元人民幣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每月欠交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七條 承包數的構成為現金、銀行轉帳及學院簽單方式。關于學院內部簽單結帳事宜:甲方內部各種簽單結帳以院辦簽單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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