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塘施工合同篇一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攔汊養魚,需筑壩,現就筑攔河壩工程承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已實地查看,整體攔河壩長米,高米,壩頂部寬米,前期為倒土筑壩,后期為壩兩邊漿砌混泥土。混泥土約方,土方方。
二、雙方約定混泥土每方按元計,土方每方按元計,總價按萬元包干。
三、施工期限年月至月。
四、工程質量特別是隱蔽工程必須有甲方現場監督。
五、甲方先行墊付挖機油費,土石方工程完工后,支付費用萬元,余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支付。
六、違約責任:甲方未按期付款,工期后延,并賠償乙方直按損失;乙方未按期完工(不可抗力除外),乙方賠償甲方損失萬元。
七、未盡事宜按《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
魚塘施工合同篇二
建設單位(甲方):
法 定 代 表 人:承包單位(乙方):法 定 代 表 人: 工 合 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2工程內容:
1.3 工程承包方式:
1.4工期:自合同簽訂日起一個月內完工。待合同簽訂后,乙方需在三天內開工,若逾期,甲方有權更換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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