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合同效力有關案例
合同效力相關案件分析
1、無權處分的法律后果
哈爾濱市德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與被申請人泰來縣泰來油田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委托開發油田合同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案號:(20XX)民提字第80號《民事判決書》20XX1222】
【裁判摘要】
泰來公司系使用大慶公司的采礦權進行油田開采,依照約定泰來公司允許他人使用大慶公司的采礦權,需事先向大慶遞交書面報告并經中油股份公司統一,否則屬于無權處分。而泰來公司與京德順公司簽訂《委托開發合同》,允許京德順公司使用大慶公司的采礦權進行油田開采,事先未經大慶公司同意,事后未經大慶公司追認,且大慶公司明確表示不同意泰來公司的委托行為,《委托開發合同》應認定無效。對于京德順公司所稱《委托開發合同》有效的申請理由,人民法院不予采納。
2、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將導致合同無效
甘肅省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與上海方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理財合同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案號:(20XX)民二終字第83號《民事判決書》20XX1019】
【裁判摘要】
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我國相關金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企業之間禁止相互借貸并收取固定利息收益,所以當事人雙方以進行委托資產管理的形式掩蓋其私下借貸的非法目的簽訂的合同無效。合同無效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
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合同條款的無效對整個合同效力的影響
亞洲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與湖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長沙同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理財合同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案號:(20XX)民二終字第1號《民事判決書》20XX0421】
【裁判摘要】
本案委托理財協議所約定的年10%的固定回報率屬于保底條款。盡管該保底條款是資金委托委托管理協議算雙方以意思自治的形式對受托行為所設定的一種激勵和制約機制,但該條款致使雙方民事權利義務嚴重失衡,既不符民法上委托代理的法律制度構成,亦違背民法的公平原則。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該保底條款無效。
一般而言,合同中部分條款無效并不導致整個合同的無效。但是,在本案中,保底條款應屬委托理財協議之目的條款或核心條款,不能成為相對獨立的無效無效部分。換言之,該項保底條款的無效使得整個委托理財協議的目的無法達到,因此,保底條款無效應導致委托理財協議整體無效。
4、規避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新疆豐盛投資有限公司與新疆亞鑫國際經貿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案號:(20XX)民二終字第251號《民事判決書》20XX1106】
【裁判摘要】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的規定,禁止買賣貨物進出口配額證明。本案雙方當事人一方以人脈關系“搞配額”,另一方利用自己的進出口資質名義上申請配額,而“搞配額”的乙方欲最終自己使用配額,出讓配額的一方則取得一定的(代理)費用,雙方顯然系違規“跑配額”。由此,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合作協議》可以規避我國貨物進出口管理的強制性規定,系無效合同。
5、以資抵債合同的效力
甘肅省石油供銷總公司與蘭州市紅古區政府、蘭州市紅古區紅古鄉政府以資抵債協議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案號:(20XX)民二終字第148號《民事判決書》20XX0519】
【裁判摘要】
以資抵債屬于清償債務的一種方式,通過債務人將其固定資產作價轉移給債權人,從而清償其對債權人負有的相應債務。只要雙方的意思表示真實,協議內容不違反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便為有效合同。合同一方不能因為事后經營抵債的資產不成功便質疑原以資抵債合同的有效性。
6、撤銷合同的法定事由
西烏珠穆沁旗道倫達壩銅礦開發有限公司與西烏珠穆沁旗鑫源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探礦權轉讓合同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案號(20XX)民二終字第157號《民事判決書》20XX1211】
【裁判摘要】
一方當事人以合同訂立過程中存在乘人之危為由主張撤銷合同的,應當對存在乘人之危承擔舉證責任。該當事人未能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明的,對其主張,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合同無效的認定
上海民生投資有限公司與吉林省東力綜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托理財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案號:(20XX)民二終字第145號《民事判決書》20XX0226】
【裁判摘要】
企業從事委托理財業務應當取得證券監管部門的特別許可,受托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委托理財資質,,并接受必要的監督管理。本案中,受托人東力公司不具有從事該項資產管理經營活動的資格,故認定其與民生公司簽訂的《資產委托管理合同》為無效合同并無不當。
8、合同撤銷權的行使條件與行使程序
陳曉華與浙江省東陽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寧華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欠款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案號:(20XX)民二終字第100號《民事判決書》20XX1231】
【裁判摘要】
訴訟請求的提出必須是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故在二審審理過程匯總,當事人提出增加新的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將依法不予受理。
可撤銷的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撤銷權的行使使已經生效的合同歸于無效。并且,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行使合同撤銷權必須向人民法院提出請求,否則人民法院不能主動撤銷已成立的合同。
已經成立的合同中加蓋了單位的公章和個人的名章,并且還有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簽字,現還款人主張加蓋的單位公章和個人名章系被擅自加蓋。要求依法撤銷該合同,人民法院將依法不予支持。因為即使單位公章和個人名章被擅自加蓋,但是法定代表人在還款協議上簽字,構成法定代表行為,也能滿足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故可以認定該合同依法成立。
9、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陜西經典投資有限公司、西安西北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返還股權轉讓款債務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案號:(20XX)民二終字第121號《民事判決書》20XX1219】
【裁判摘要】
本案中,第三人明知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已經超越了代理權限,仍與其訂立合同,損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被代理人對此合同拒絕予以追認。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該合同無效。
10、登記手續對合同效力的影響
中國黃金集團公司與萊州市倉上金礦、萊州金倉礦業有限公司償還黃金基金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案號(20XX)民二終字第78號《民事判決書》20XX0622】
【裁判摘要】
因政府及所屬主管部門對企業國有資產調整、劃撥過程中引起的相關國有企業之間的糾紛,應由政府或所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處理、對當事人提起的民事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工商登記只是股權變更的公式方式,只影響股權變更的外部效力,對雙方的內部關系不產生影響。當事人沒有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不影響該股權變動的效力。
11、主合同效力對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天津中盈集團有限公司、新疆龍嶺實業有限公司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供銷合作總公司、新疆龍元乳業有限公司企業收購合同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案號:(20XX)民二終字第8號《民事調解書》20XX0526】
【裁判摘要】
由于龍嶺公司知曉供銷公司將供銷大廈地下一層抵押給中國工商銀行烏魯木齊市經二路支行的事實,所以收購合同的訂立過程中不存在欺詐的情形,屬于依法訂立并應當生效的合同。擔保合同為擔保人與債權人依照真實意思表示自愿訂立,在主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擔保合同自成立時發生效力,擔保人應當依法履行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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