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勞動合同|租賃合同|勞務合同|用工合同|購銷合同|裝修合同
(1) 建設單位:
(2) 承包單位:
(3) 設計單位:
(4) 監理單位:
(5)甲方代表:指由建設單位委派的全面負責監督本工程合同實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為 。甲方代表有權做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決定。有權為此簽署證書和發布通知。
(6)總監理工程師:指由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授權范圍內,全面負責委托協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的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單位、本合同監理工程師、監理內容、監理權限等。
(7)項目經理:指由承包單位委派的全面負責本了程實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為 。項目經理應代表承包單位全面處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須完成的全部工程。
(9)主體工程:
a、土地平整工程;
b、農田水利工程;
c、田間道路工程。
(10)臨時設施:承包單位為完成本工程施工及竣工驗收前維護所需設置的全部設施。
(11)施工圖紙:指設計單位在技施設計階段應提供的圖紙,包括經監理單位簽署的設計修改通知和補充圖紙。
(12)合同價格:指合同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承包單位的。
(13)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hetongfanben/5265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