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世界上90%的財富都與合同有關。任何一家公司都免不了要對外簽定合同,特別是簽訂買賣合同。買賣合同作為公司最常見和最常用的合同,似乎并沒有什么大的問題,每個公司乃至一般經銷人員都能簽定。然而要簽定一份規范的、內容完善的、權利義務清晰的、在出現問題時能使己方處于優勢的合同則并非每個人都所能及的。為了幫助公司能夠正確地簽定、履行買賣合同,防范合同簽訂出現問題而帶來的風險,保護公司的合法利益。本人特就日常簽訂、履行合同中(主要以產品買賣合同為例)最易出現的一些問題進行梳理,總結為十大問題,呈現給公司,希望對公司和企業能夠有所幫助。
一、簽約雙方的主體問題及風險防范
在日常經營往來中,時常出現簽訂合同的主體不明確、主體混亂、甚至不知道與誰簽訂的合同,有的雖然有主體,但主體不適格、或者無權簽訂等。
風險防范:雙方的合作如果是第一次,在確定要與對方簽定合同前,尤其是涉及金額巨大時,一定要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以及合同洽談人的資格和代理權,一定要弄清與誰簽定合同。建議到對方的公司進行實地考察,這樣可以了解簽約人的身份,對方公司是否真實,對方公司的實力以及資格。同時,還應到工商管理部門查閱工商檔案,了解公司是否處于存續期內。有的合同的簽訂還涉及到相關部門的審批或者在對外簽訂前需要取得相應的許可,這些簽約條件是否已經具備,必要時可委托律師進行簽定合同前的盡職調查。一定要避免輕聽經銷人員或簽約人的一面之詞,避免簽定合同帶來風險。
二、合同的形式問題及風險防范
在合同形式方面,易主觀的問題:一是口頭形式代替書面合同;二是使用傳真形式進行往來簽定,而事后又未取得合同原件;三是合同上雙方公司名稱前后不統一;四是雙方的基本情況不詳細;五是多頁合同沒有蓋騎縫章;六是打印字體與手寫字體同時存在等等。
防范措施:
一是所有合同均應采取書面形式,不要使用口頭合同。緊急情況下采用了口頭合同,之后也應當立即補簽書面合同。二是如使用傳真或者qq往來等簽定合同,之后也應要求通過特快專遞將原件郵寄我方,必須取得原件。三是在簽訂合同時,雙方的名稱要清晰,前后要統一。特別是名稱要與公司營業執照或者公章上的名稱一致,不使用簡稱或縮寫。四是雙方除名稱外,其他的基本情況也要詳細,如公司法人代表、地址、合同經辦人、聯系電話等以便以后發生糾紛時便于訴訟。五是合同存在多頁時,應加蓋騎縫章,以防止對方進行偷梁換柱。六是合同內容有手寫體與打印體兩種文字時要認真審查而使合同內容字體一致,對手寫體可蓋章確認。另外,合同簽字和蓋章時盡量選擇在一方的公司辦公室進行,以確保合同的真實性。而且合同應雙方同時在一起簽訂(包括蓋章、簽字)。應避免一方蓋了章后交對方拿回去蓋章再交回來的情況(風險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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