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羅的海白海標準定期租船合同模板
電碼代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_(地點)簽訂
船舶說明:茲有_________輪,登記總噸_________噸,登記凈噸_________噸,屬于_________級,指示馬力為_________匹,夏季載重_________噸(包括燃料,貯存物,伙食與鍋爐用水),根據造船師之計劃,除_________噸之燃料艙外,尚有_________立方尺之袋裝或散裝容積,在天氣良好和水面平靜的情況下,滿載航行每小時可跑約_____________浬,耗用最好的威爾斯煤約_________噸,或燃原料油_________噸。本輪現正航行。本船東______________與租船人_______________,于本日達成下列協議:
注:
1.因期租船的經營由租船人負責,故對船舶的性能和是否適合于航行的范圍和裝運的貨物,否則就會給經營帶來困難,并增加經營成本。
2.船級是表示船舶的質量,最高級為100ai。
3.夏季載重噸,海洋上的氣候,對航海來說,只有夏季和冬季之分。夏季時期和區域。海洋氣候比較平和,故載重噸比冬季高。
4.袋裝與散裝容積:兩者都是指船艙的容積。因船艙內有龍骨,袋裝貨物不能填滿其空隙,故袋裝容積比散裝容積小,一般小5%至10%。
第一條 租賃時間:船東愿意出租,租船人愿意租用本輪共計_________日歷月(calendar months),從交船并由租船人使用之時起計算。交船必須在平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或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2時進行(星期日和法定假日不得交船)。
交船港口:本輪應按租船人之指示,在船舶能安全并保持浮泊之_________泊位交船。本船必須適于載運一般的貨物。
交船時間:本輪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移交就緒。
注:租賃時間可規定縮短或延長若干天,由租船人選擇,這樣就更靈活。
第二條 航行及裝貨范圍
本輪僅能用于合法的貿易并裝運合法的貨物,航行于優良和安全的港口之間或能使本輪安全并保持浮泊之處。航行范圍如下:
本輪不得運載性畜、有害、易燃或危險品(如酸類、炸藥、炭化鈣、鐵矽、石油精、汽油、焦油及其任何制品)。
注:如需裝運性畜和危險品,則應將最后一段劃掉。
第三條 船東供應事項
在本輪的服務期內,船東應負責船員的伙食、薪金、各層甲板與機器房內的備品,船舶保險,并保持船身與機件通盤有效。
船東應于每一貨艙供應絞車工一人,如需增加絞車工,或裝卸工人拒絕或不許與船員一同工作時,租船人應供應岸上合格之絞車工,并負擔其費用。
第四條 租船人供應事項
租船人應負責供應燃煤(包括廚房用煤)、燃油、鍋爐所用的淡水、負擔港務費、引水費(不論是否強制執行)、運河舵手費、駁艇費、照明費、拖輪費、領事費(屬船長船員和水手者除外)、運河稅、船塢稅、其他稅款和什費、交還船港口的船塢費、碼頭稅、噸稅(交船前和還船后載運貨物所發生的費用除外)、代理費、傭金、裝船、平艙、理艙費(包括墊隔艙所需的板蓆,船上已有者除外)、卸貨費、過磅費、理貨費、交貨費、驗艙費和執行此項工作人員的正常伙食費、因檢疫所引起的捐稅和什費、停留費(包括貨物的熏蒸和消毒費)。
裝卸作業中所需的特殊繩索、吊具、絞盤以及因港口慣例所需的特殊設備(如特殊繩索、大纜、鐵鏈等)均由租船人供應。船上應供應絞車、吊桿和足以吊起兩噸重的普通絞盤。
注:
1.租船人為避免負擔不合理的費用,可在上段的后面加“因船方的責任而進入某港所引起的費用均由船東負擔”一句。
2.船員所用的長行艇費由船東負擔。鍋爐所用的淡水和船員所吃的淡水都放在一起,所以淡水費一般都由租船人負擔三分之二,船東負擔三分之一。
第五條 燃料
租船人在交船港,船東在還船港,應接受在燃料艙中所貯存之燃煤或燃料油,并按該港口的時價將燃料款付給對方。本輪在交船和還船時,燃料艙中所貯存的燃煤或燃料油不得少于_________噸和不得超過_________噸。
注:規定一定的燃料貯存,主要是在交還船后能使船舶立刻航行。
第六條 租金與支付
從第一條所規定交船時間開始至將船還給船東時止,租船人應每30天支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每30天支付一次,以_________幣現金無折扣預付。
如租金發生缺欠,船東有權不顧任何抗議和法院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干涉將船從為租船人的服務中撤回,并且不影響在本合同下船東對租船人的索賠權。
第七條 還船
本合同期滿,租船人應按接船時同樣的良好情況(自然損耗除外)將船還給船東。還船應在平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和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2時在租船人所選擇的港口進行。星期天和法定假日不得還船。
租船人應最遲于10天前明確通知船東還船的港口和還船的日期。如本輪被命執行最后的一個航次可能超過租用的時間時,租船人可用本輪完成該航次,但須合理估計超過的時間。超過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租船人應按市場費率支付租金,市場費率高于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亦不例外。
注:在還船時,如有超出自然損耗的損壞,租船人應負責賠償。所以交還船手續特別重要,必須慎重辦理。
第八條 載貨容積
除留出適當足夠之容積,作為船長、船員、水手、繩索、服物、家俱、伙食和其他儲備之用外,全船所有的載貨容積(包括甲板上的法定容積),均歸租船人使用。
第九條 船長
船長應以最大努力執行一切航行,并取得船員按例之效勞。船長在職務上,代理上和其他它排上應聽租船人的命令。船長、船員或代理人在簽發提單、其他證件,或按租船人的指示,對本船的文件或裝載過量等方面的不規則行為所引起的一切效果與責任,均由租船人負責并賠付給船東。貨物短少、摻雜、標記、件數不清和因裝載不良使貨物受損而引起的索賠,船東概不負責。
如租船人有理由不滿意船長、船員和輪機長的行為,船東于接到租船人的申請書后,應立即進行調查,如屬實并有必要,船東應改變其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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