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商混合同范本
編號:2013-0
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需貨方單位: 供貨方單位: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第六冶金建設有限公司
供貨方組織機構代碼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
程使用混凝土具體情況,經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第六冶金建設有限公司(需貨方單位)與 (供貨方單位)協商簽定本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第一條:工程概況及供需要求1工程名稱 2建設單位 3監理單位 4建設面積: 5結構層數: 6交貨地點: 7工程子項: 8運輸方式: 9原材料供應: 10 合同簽約地:
供方負責; 供方負責;
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淮河西路36號六冶大廈
第二條:需方單位對混凝土的技術要求
第三條:商品混凝土結算價格及付款方式 一、結算價格:
1. 各種標號商品混凝土價格以供貨當月《 工程造價信息》發布的商品混凝土價格為基 準點,現金下浮23元,承兌下浮22元(含運輸費用到需方指定地點的固定價格)構成商品混凝土的結算價格;
2. 細石混凝土按同標號商品混凝土價格結算;
3. 商品混凝土添加劑除微膨脹劑加10元/m3,其他商品混凝土添加劑供貨方免費提供(纖
維添加劑除外); 二、付款方式:
1. 現金支付:供貨方供貨滿一個月為一個結算單位,供需雙方以現場實際驗收數量為準, 核對無異議后,供需雙方辦理商品混凝土結算,供貨方提供當月結算全額發票和80%的收款收據,需貨方收到發票和收款收據后,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供貨方80%的貨款,其余20%貨款待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需貨方在三個月無息支付給供貨方。
2. 六月期承兌匯票支付:供貨方供貨滿一個月為一個結算單位,供需雙方以現場實際驗收 數量為準,核對無異議后,供需雙方辦理商品混凝土結算,供貨方提供當月結算全額發票和80%的收款收據,需貨方收到發票和收款收據后,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供貨方80%的六月期承兌匯票,其余20%六月期承兌匯票待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需貨方在三個月無息支付給供貨方。
第四條:計量與結算方式
1. 供貨方供應的商品混凝土數量以運輸到施工現場每車實際過磅數量為準。
2. 每次工段的最后補方,需貨方施工員通知供貨方補方數量,對已運到工地的補方混凝土
方量有否用完(補方數量不超出需貨方所報的補方數量),交貨單需貨方均應簽收。需貨方收貨人員驗收無誤簽字后的交貨單作為結算的依據,并每月匯總供貨量,經雙方核對確認。
3. 需貨方所報需用計劃最少方量為1立方米。即:需貨方所報需用計劃大于等于1立方米,供貨方都應按時送到需貨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發票及收款收據:
1. 供貨方提供的發票必須是以供貨方名稱所開具的國家稅網可查詢到的正規有效發票,發 票抬頭為: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第六冶金建設有限公司。
2. 供貨方在收款前,要向需貨方提供二票制的全額發票和收款收據。 第六條:雙方職責 一、需貨方職責
1. 保證施工場地通水、通電、道路暢通和照明良好;水電費用需貨方負責; 2. 負責混凝土施工期間的現場指揮,負責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便利的條件;
3. 合理制定施工計劃,提前六小時書面或電話通知供貨方供應時間,并說明所需混凝土強 度等級、數量、澆注部位及其他相關要求;
4. 安全專人在生產期間負責施工,協調好供貨方商品混凝土供應地點的供料;
5. 對運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應按相應的規范進行施工操作,不得擅自在混凝土里面加水或添 加其它材料。如不按相應的規范進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由需貨方負責; 6. 對合同的混凝土工程的澆注質量及養護質量負責(自運、自泵者,還應對自運、自泵過 程負責);
7. 若需貨方認為供貨方所供應的混凝土存在質量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供貨方,經 雙方現場核實以書面方式確認后共同商定處理措施;
二、供貨方職責
1. 按需貨方混凝土澆筑通知(書面或電話)要求積極組織生產,確保混凝土及時供應到施 工現場;
2. 人員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后要服從需貨方指揮,積極配合現場施工;
3. 組織各種原材料,把好材料驗收質量關;按現行規范要求設計本合同混凝土配合比; 4. 對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質量和攪拌、運輸、泵送過程中的混凝土質量負責; 5. 在施工現場自覺接受需貨方及監理方的質量驗收;
6. 按照GB14902-2003《預拌混凝土》規定進行出廠檢驗,留置試件,經28天標準養護按 照52107-2010《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進行評定,并滿足評定要求; 7. 混凝土供貨期間,供貨方要及時向需貨方提供有關技術資料。
8. 供貨方要按照需貨方的要求在指定的時間內將商品混凝土運輸到指定地點,如果供貨方 沒有按照需貨方要求將合格的商品混凝土供應到現場,供貨方要按照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總價款15%的違約金支付給需貨方,累計違約時間超過2日,需貨方將向第三方購買商品混凝土并簽訂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由此產生的混凝土價差將從供貨方的混凝土貨款中直接扣除,其他經濟損失(停窩工費、業主的罰款等)也由供方承擔,需貨方有權從供貨方的貨款中直接扣除并解除混凝土供需合同。 第七條:產品交付
1. 商品混凝土的交貨地點為需貨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現場;
2. 供貨方自運到需貨方的施工現場或需貨方所指定的其他地點時起,商品混凝土的所有權 轉移給需貨方;
3. 所有權移交過程中,需貨方認為商品混凝土不符合合同以及設計圖紙的技術要求時,經
雙方確認后可以退貨;
4. 商品混凝土的毀損、滅失等風險在所有權轉移之前由供貨方承擔,在商品混凝土所有權 轉移之后由需貨方承擔。 第八條:質量驗收
1. 商品混凝土拌和物的質量驗收按GB14902-2003《預拌混凝土》的有關規定驗收;供需 雙方均應委派專人負責;
2. 混凝土強度評定:按照GB14902-2003《預拌混凝土》的規定,在施工現場由供需雙方 留置交貨檢驗試件和備用試件;經28天、60天、90天標準養護,按照50107-2010《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統計法進行評定。滿足評定要求,應視為混凝土合格,對強度不合格的混凝土應按50107-2010《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中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 環保指標應符合規范要求。
4. 抗滲、抗凍及早強等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
5. 若需貨方認為供貨方供應的混凝土有質量問題,應有雙方認可的質量仲裁部門確認; 第九條:爭議及違約責任
雙方出現爭議時及時協商解決,對雙方確認的事項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共同參照執行。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將提交給需貨方所在地法院處理。 第十條:其它
1. 本合同壹式陸份,正本供需雙方各執壹份,副本供方執壹份,需方執叁份;
2. 本合同以需方第一批次混凝土澆筑通知單提交給供貨方方可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 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3.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
需方(章): 供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賬號:賬號:
簽定日期:2013年月日簽定日期: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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