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既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管理,又要加強代建工程項目管理。工程項目代建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項目代建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工程項目代建合同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建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委托方的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就甲方將已立項項目及計劃建設項目委托乙方代建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項 目:是指委托方委托實施代建的項目;
2.委托方:是指承擔投資責任并委托代建任務的一方;
3.代建方: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代建項目建設組織及管理工作的一方;
4.前期物業管理:指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到甲方接收前這一時段的乙方所進行的物業管理;
5.財務決算報告:指反映竣工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建設成果財務情況的總結性文件。
第二條 代建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地址:
建筑面積:
預計投資:
建設內容及規模:
建設周期:
第三條 項目投資、工期、質量、安全控制目標
1.建設工期:以委托方確定的建設工期為準;
2.工程質量:工程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并達到國家質量標準合格要求;
3.投資控制:投資控制在委托方確定的項目目標成本內;
4.安全控制目標:無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
第四條 委托事項
1. 前期事項:
1.1依照委托方的要求,針對以上建設項目組織完成項目開工前的項目策劃、市場定位、可行性分析、以及項目立項工作;
1.2負責辦理項目前期規劃、設計、施工等建審手續,并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勘察、設計等工作;
1.3辦理項目建設所必須的消防、環保審批等建審手續;
1.4配合甲方進行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招標、合同簽訂工作;
1.5負責非主體零星施工項目的招標、委托及合同洽談、簽訂工作;
1.6開展甲供材料、設備的集中采購、市場價格的調研、采購合同的洽談和簽訂;
2. 建設組織和管理:
2.1根據建設計劃或目標任務書的時間進度要求,組織編制工程建設總進度計劃、年度建設進度計劃、以及年、季、月度資金需求及使用計劃、并報甲方批準;
2.2制訂施工現場管理制度,確保施工現場的秩序和協調;
2.3制訂設計、施工階段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審批流程制度;
2.4及時向甲方通報建設過程中施工進度等各種情況;
2.5對設計或施工變更引起的投資費用增減變化進行核算并報
甲方確認;
2.6按照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建設周期和概算投資進行施工組織管理,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2.7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造價范圍內,按月對工程施工進度進行檢查、監督和控制,審核月工程進度報表,辦理進度款支付手續;
2.8組織工程中間驗收。在項目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時,組織竣工驗收并通知甲方參與和監督審核;在項目移交給甲方之前,負責前期管理(竣工驗收后至甲方正式接收前產生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2.9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結算審計工作和財務決算工作;
2.10收集和整理項目建設資料并形成完整資料,向相關部門備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要求向甲方移交;
2.11負責項目質保期的維護管理,與有關單位簽署質量保修書,商定處理維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第五條:委托事項的開展方式
下列事項,乙方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展并完成:
1.1項目策劃及可行性分析論證;
1.2負責辦理項目前期規劃、設計、施工等建審手續,并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勘察、設計等工作;
1.3辦理項目建設所必須的規劃、消防、環保審批手續;
1.4協助甲方開展項目建設工程主體施工招標工作;
1.5配合甲方進行招標項目施工合同的洽談、會簽和簽訂工作;
1.6負責非主體零星施工項目的招標、委托及合同的洽談、簽訂工作;
1.7施工現場的協調管理,包括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審批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
1.8按月審核建設進度,編制進度付款報表,按月向甲方報告項目進度及資金的使用計劃;
1.9按甲方審定的工程結算書完成工程結算報告的編制,辦理項目資料的移交;
1.10甲方要求的工期、投資目標等重大事項變更的,應按程序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未按程序進行的任何設計、施工或材料等變更,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對乙方代建項目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投資,安全文明、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2.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工期延誤,投資增加或工程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
3.有權審核乙方提交的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及施工管理制度,并依此對相關事務作出決定或核準;
4.完成代建項目的開工條件并向乙方交付施工場地,協助乙方辦理項目建設審批手續;
5.組織項目建設工程中主體施工的招標;負責工程量清單及攔標價的委托編制及工程結算的委托審計工作;
6.負責招標工程合同的洽談、簽訂工作;
7.負責大型材料、設備等的認質認價工作;
8.協調乙方在項目建審和建設中與項目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單位之間的關系;處理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土地遺留問題;
9.負責項目的資金籌措,審核乙方報送的月度、季度資金計劃;
10.負責委托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對工程結算進行審計;
11.參與和監督項目的竣工驗收,接收與項目有關的工程資料、文件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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