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以下是小編帶來鍋爐勞務安裝合同范本,希望對你有幫助。
鍋爐勞務安裝合同范本【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鄭州星原鍋爐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名稱:鍋爐安裝;
二、工程地點:甲方鍋爐房();
三、工程范圍及工作內容:
1. 1臺DZL4-1.25-AⅡ鍋爐本體及閥門儀表安裝;鍋爐上臺就位歸甲方。
2. 鍋爐所屬輔機安裝,包括:引風機、鼓風機、煙囪、水處理、給水泵、分汽缸、除渣機和上煤機(除塵器用戶安裝);甲方負責土建基礎制作。
3. 鍋爐所屬全套輔機之間的煙風道、汽水管道、配電線路的敷設施工,水箱現場制作;
4. 對于能夠利用的舊材料、舊設備,如:引風機、鼓風機、煙囪、水處理、給水泵、分汽缸、除渣機和上煤機、法蘭、管道等,乙方本著對甲方負責和節約的原則,盡量修舊利廢;
5. 汽水管道出鍋爐房XX0米到車間,價格另議。
6. 乙方負責辦理鍋爐安裝開工和驗收的相關手續并承擔費用;
7. 乙方協助甲方辦理《鍋爐使用證》,甲方承擔費用。
四、材料供應和技術要求:
1. 安裝所有材料由甲方購置,包括:鋼管、鋼板、保溫材料、油漆、潤滑油、電線、閥門和標準件等等;
2. 乙方承擔安裝輔料和工具,包括:電焊條、氧氣乙炔等安裝使用物料;
3. 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鍋爐技術資料,乙方按鍋爐技術資料與甲乙雙方協商的要求施工。
五、驗收標準:
1. 《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及相關國家標準和規范;
2. 當地技術監督局檢驗合格;
六、工程期限:自20XX年 月日開工之日起,至試車合格之日止,計 30
天。如遇超過4小時的停水停電,及材料供應不及時,工期應相應順延。
七、工程造價:
1. 安裝工費共計 萬 千元整(不含鍋爐房以外管道)。
2. 施工期間的'水、電費歸甲方單位。
3. 出現本合同以外的安裝項目,甲、乙雙方根據河南省工程施工定額計算價格。
4. 如果因甲方原因出現返工和誤工,甲方應給乙方簽證,施工完成后雙方協商解決。
八、付款方式:
1. 合同成立,甲方預付仟元整;
2. 工程進行半數再付 萬元整;
3. 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合同款;
4. 甲方必須將工程款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乙方公司賬戶。
九、其它:
1. 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并服從甲方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應派專人協調現場施工。
2. 施工期間,甲方提供食宿條件,費用乙方自理。
3. 乙方應安全文明施工,如發生工傷事故,乙方負責。
4. 施工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設施損壞,乙方應當修復或賠償。
5.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鄭州市勞動仲裁委員會裁決。 以下無正文。
甲方:乙方:鄭州星原鍋爐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鄭州市高新區瑞達路99號 開戶行: 開戶行:建行開支
帳號:
聯系方式:
合同簽定日期:
20XX年 月日
鍋爐勞務安裝合同范本【2】
合 同 書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鍋爐、鍋爐房設備及安裝服務事項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標的:
第一條、 設備明細價格及設備安裝服務費用
注: 1、鍋爐報價包括鍋爐本體、意大利利雅路燃燒器、燃氣閥門組、控制器;
2、我公司將燃燒器與閥門組連接,閥門組與燃氣主管路連接需由燃氣公司連接。
為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RMB:元整)(小寫元整)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以《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為技術標準、質量要求。 第三條、 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1. 運輸方式為汽運,乙方負責運輸貨物至汽車可達地坪卸貨;甲方負責道
路通暢及地坪平整、寬敞,利于吊車卸貨作業。
2. 裝卸費用、運輸費用、運輸卸貨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時間、地點及安裝工期、驗收工期:
1. 交貨地點:
2. 交貨方式:由乙方采用公路汽車運輸的方式將貨物送抵交貨地點,并負責卸貨至地坪。
3. 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后30日內;如果甲方不具備貨物接收條件,須書面通知乙方推遲交貨。
4. 安裝工期:甲方支付乙方到貨款后且現場具備施工條件情況下15日內(不包括驗收時間)。
5. 驗收工期:乙方會同甲方驗收,甲方指定人須在接到驗收報告7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 第五條、 驗收:
1. 貨物驗收:貨到現場后,至遲在乙方安裝完畢日及由于甲方原因無法施工乙方暫時撤離現場前當日內,甲方指定人對所有乙方已經安裝在現場的設備、管道、閥門、電路與乙方共同清點、驗收,如甲方不組織驗收,則視為甲方驗收。
2. 安裝驗收:由乙方提供安裝驗收報告,甲方指定人須在接到驗收報告3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如甲方不組織驗收,則視為甲方驗收。 第六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合同簽定后叁個工作日內,甲方預付乙方定金人民幣 元整(¥元整)。
2. 余款人民幣 叁仟 元整(¥ 元整)于2011年5月15日前一次付清。
3.支付方式:采用電匯、現金。 4.補充說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提貨,甲方應于合同生效后規定的供貨期到達后一個月內支付第2項所列款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調試或驗收,甲方應于乙方將設備安裝完畢后一個月內或年月日前支付第3項規定款項;由于甲方不使用設備,甲方應于設備安裝完畢后12個月內付清余款。 第七條、 貨物所有權和風險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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