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以下是小編收集的加工的合同,歡迎查看!
加工的合同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 ]系列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加工產品范疇
1、產品品名:
2、產品規格為:
3、如增加產品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二條 委托加工訂單
1、甲方根據市場銷售情況,于每月日以書面或傳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訂單,明確訂單的數量和供貨時間,乙方如有異議,應在接訂單后1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2、乙方按確認的訂單提供產品,甲方可視具體情況對訂單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計劃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調整幅度(量)不得超過計劃的25%,若超過25%,雙方另行協商。
3、乙方應盡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滿足甲方訂單的要求。
第三條 加工產品質量及責任
1、乙方嚴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配方和工藝制作,產品質量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
2、加工產品包裝上標注乙方廠名和廠址,同時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產,附“ ”商標使用授權書。
3、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批量性質量原因,經由雙方確認或國家檢驗檢測機構簽定屬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擔該批有質量原因產品(需雙方清點數量)的責任外,乙方還應按該批有質量原因產品總值的30%以實物形式(加工產品)補償給甲方;
4、乙方交付的產品如在市場流通中,因品質原因而導致甲方利益受損時,經雙方鑒定或經公證單位鑒定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負甲方直接損失賠償責任:
(1)加工產品的投訴賠償原因,甲方在預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書面為準)可以先行賠付消費者,消費者簽收確認,由乙方負擔賠償,賠款在加工費中扣除;當乙方對甲方處理有異議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協助甲方處理;
(2)在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可協助甲方處理質量投訴,但不負責對最終用戶(即甲方客戶)提供售后服務;
(3)少量的包裝破損等質量原因,由乙方負責調換;
(4)若屬甲方運輸或出廠以后因保管不當導致產品變質,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5、乙方應按產品標準要求對每批次產品進行抽檢及留樣,并嚴格遵循“三檢”制度。
6、乙方應根據甲方銷售需要提供加蓋公章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生產、衛生許可證復印件,相應批次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單。
第四條 原輔料及包裝材料供應
1、產品的商標圖案、標識設計圖案和外包裝設計圖案由甲方提供給乙方,這些圖案及其組合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產品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負責采購加工產品所需的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并確保所采購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符合甲方產品質量標準要求。
3、乙方應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裝紙箱、標簽等不能流入市場。
第五條 產品交付與驗收
1、產品實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點為乙方工廠倉庫,物流運輸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裝車。
2、產品交貨按甲方訂單履行,若有變動,雙方應提前約定。
3、產品在出廠之前,由甲方駐廠代表開具質量驗收單,并在乙方出庫單上簽字。
4、產品驗收依據為經雙方共同確認的質量文件及國家相應標準。
5、如甲方認為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及成品出現不良現象(如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不符合標準,成品有破損現象等)時,可向乙方提出異議,并有權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
6、交貨時間:自訂貨計劃在乙方確認(計劃確認時間為乙方收到傳真后1天內)后第七天開始供貨,日供貨量為:月訂貨量 萬箱以內的,第天不低于 萬箱,月訂貨量 萬箱的,每天不低于 萬箱, 萬箱以上的,每天 萬箱。
第六條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條件
2、爭議解決途徑
3、合同生效時間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機械加工合同范本
承 攬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定作方委托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編號 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注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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