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管理項目合同范本
簽訂須知
1. 該合同為某某局合同范本,原則上不得改動,如一定要進行修改,請附上《修改前后對比表》。為列入《修改前后對比表》的修改部分,視為惡意篡改,我局不予以承認。如
附件:修改前后對比表
請不要編輯版本。
2. 附上中標通知書、概算匯總表及費用計算詳表
超過一百萬合同需履約保函及預付款保函。
某區 工程
項 目 管 理 合 同
合同編號:
項 目 業 主:
建設管理單位:
簽訂日期: 2010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項 目 業 主:
建設管理單位:
合同編號:
合同名稱: 工程項目管理合同 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等,廣州市某某局(以下簡稱業主),委托(以下簡稱建設管理單位)提供 工程項目管理服務,經雙方協
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業主委托建設管理單位組織工程管理的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某區
工程總投資:本工程總投資估算暫定為 萬元。
施工工期:工程擬定于200 年 月開工,總工期初定為 個月,擬定
于200 年 月工程全面建成與投入使用,并通過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內容:。
二、 委托服務事項及期限
業主委托建設管理單位,按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具體的
業主委托服務內容和相關職責詳見本合同條款。
三、 建設管理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
項目管理正常服務酬金暫定為 ,以財政部門審定的項目
建設管理費為準,由業主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建設管理單位支付。
但發生合同變更或終止情形時,項目管理服務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按合同有關條
款約定執行。
四、 本合同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
同。
五、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構成合同的文
件被認為是互為說明的,如果在文件中出現含糊或歧義時,業主將向建設管理單
位發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文件的優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合同條款;
4、合同附件:
附件1、業主的要求
附件2、建設管理單位工作大綱
附件3 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目標
附件4 建設管理人員及其他投入的具體要求
5、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 業主和建設管理單位嚴格保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享有并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七、 本合同期限自簽訂日起始,在以下的條件均完成后終止:
1、完成本合同范圍內的所有工作,并結清所有費用款項;
2、通過財政部門的財務決算評審;
3、交付相關的工程建設與管理檔案,辦理完畢工程的移交工作;
4、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通過項目竣工驗收,工程保修期期滿且完成保修任務。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業主與建設管理單位各執壹份;副本玖份,業主執叁份,建設管理單位執叁份。
十、 本合同甲方中廣州南沙開發區土地開發中心為資金提供單位,只負責籌措資金。本合同簽定后的有關土地開發資金的安全合理使用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由本合同中其他甲方單位承擔。
(以下無正文)
業主:廣州市某某局 業主:廣州南沙開發區土地開發中心 (公章) (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聯系人: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建設管理單位:(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傳真:開戶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篇二:《項目管理合同》(2014范本)
XXXX項目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合同
第一部分 項目管理協議書
委托人: 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項目管理單位: XXXX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保證建設工程項目工作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人與項目管理單位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XXXX工程項目管理服務
2.工程地點:XXXX北側3.350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4.2萬平方米。主要包括五星級溫泉度假酒店及相關附屬設施等。
4.項目總投資:項目計劃建設資 億元,
5.工期:計劃2014年 月動工建設,2016年 月投入開業使用。
二、項目管理范圍和內容
項目管理公司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第三部分合同條件中議定工程范圍內的管理業務。
三、項目管理費
1.
本項費用為項目管理單位進行本項目在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工作”服務費用酬金,
該服務費為總價包死金額,不因項目過程中投資金額、服務難度等因素相關變化進行調整。該服務費不包括為實施項目所需交納政府主管部門的各項手續費、委托人應繳納的各種測試費及公關營銷費、協調周邊關系所發生的費用、聘請的各專業的專家費用、必須的相關評審、檢測費用。
2.超期咨詢服務費:是指因項目管理單位之外的原因,致使本項目的管理咨詢服務超出合同約定的服務周期,項目管理單位需要繼續進行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工作”服務費用。若本項目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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