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建設單位(甲方)和施工單位(乙方)的義務、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項目批準文號
第三條 工程主要內容
1、 開挖混凝土地面及接地網溝槽,接地極的安裝
2、 樓頂均壓帶的拆除、安裝
3、 樓頂避雷針的安裝
4、 戶內外接地線的敷設
5、 其他詳細內容參見本工程的外包工程審批書。
第四條 承包方式:
乙方按合同價承包,包工包料、包進度、包質量。
第四條 工程量以預算所列工程量為準。
第五條 施工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工期可相應順延: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因重大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較大影響了工程進度。
第六條 合同總價:
第七條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工程合格后,應付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第八條 工程結算依據
1、合同價。
2、甲方工程管理部門簽字認可的設計變更。
第九條 工程質量
1、嚴格按照有關施工規范、規程和標準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理、監督。
2、本工程質量經雙方檢查驗收合格率達100% 。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由乙方購置的主要材料,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凡材料代用或改變,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下達正式通知,甲方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代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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