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院平安創建工作計劃
20xx年我省平安醫院創建活動要以黨的十x大、十x屆x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全國和全省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關于開展平安醫院創建活動的意見》(蘇政辦發[20xx]41號)和《江蘇省平安醫院考核標準(試行)》(平醫協組[20xx]3號),以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為中心,完善體制機制,加強部門配合,強化監督考評,大力推進建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兩項重點工作,全面開展各項創建工作,努力實現醫患關系更加和諧、醫患矛盾明顯減少、醫院治安防控能力明顯增強的工作目標,使我省平安醫院創建再上新臺階。
一、突出抓好兩項重點工作
1、大力推進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建立健全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優化調解人員組成,落實保障措施,建立完善各項工作制度,規范調解程序。積極引導醫患雙方充分利用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組織解決糾紛。力爭年底做到在省轄市有條件的市區和縣(市)建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全年,司法、衛生、醫療機構等)
2、全面推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加強調查研究,總結工作經驗,發現存在問題,下發有針對性的政策性文件,進一步完善投保方式和有關費率條款,規范承保方案和理賠方式。組織、動員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積極參保,全省鄉(鎮)衛生院以上的醫療機構在20xx年上半年要全部參投醫療責任保險。(全年,衛生、保監及其承保機構、醫療機構)
3、完善調、保結合機制。加強醫療機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組織、保險經辦機構之間的協調、配合,及時溝通情況,研究解決問題,做到以調帶保,以保促調,充分發揮人民調解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在醫患糾紛處置中的作用。(全年,衛生、司法、保監及其承保機構、醫療機構)
4、加大工作推進力度。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加強部門溝通協調,經常性開展督查指導,適時召開研討會、現場會、交流會等多種形式的推進會,加大兩項重點工作的宣傳、發動和指導力度。(全年,衛生、司法、保監及其承保機構)
二、加強醫院周邊環境整治
5、經常性開展醫院周邊地區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加強對醫療機構周邊流動人口、暫住人口和出租屋、旅館、招待所的管理,及時排查并消除各種治安隱患,防止違法犯罪分子隱匿其中。排查活動按醫療機構計,全年不少于四次。(全年,公安)
6、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醫院周邊交通秩序。合理規劃和建設醫療機構特別是人、車流量較大的二級及以上醫院周邊的交通安全設施,改善醫療機構及周邊的交通秩序。(全年,公安)
7、加強對醫院周邊設備設施的管理。強化對醫療機構周邊煤、油、氣、電設備的管理。(全年,建設、城管、工商)
8、開展醫院周邊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醫院及周邊地區治安秩序整治,依法打擊"醫托"、"號販子"和散發、張貼虛假醫藥印刷品廣告等違法行為,及時拆除違章建筑,取締違法攤點(全年,衛生、公安、工商、建設、城管、宣傳等)。
三、努力改善醫療服務
9、落實改善醫療服務的各項措施。深入開展全面改善醫療服務專項行動,深化醫院管理年活動,做好醫院復核評價和評審工作,狠抓醫療服務核心制度的落實,切實改善醫療服務,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提升患者的滿意度。(全年,衛生、醫療機構)
10、加強醫患溝通。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院務公開、醫務公開的規定,執行好藥品、服務項目價格公示制度。加強醫患溝通,組織開展醫患溝通方法和技巧專題培訓,組織廣大醫務人員,特別是青年醫務人員學習《醫患溝通實踐指導手冊》,增強廣大醫務人員醫患溝通的能力,尊重患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全年,衛生、醫療機構)
11. 依法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嚴把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準入關。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執業行為和職業道德考核,規范醫護人員的執業行為。嚴格醫療機構的審批程序,堅決查處超范圍執業、命名不規范、違規發布醫療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醫療技術的準入監管,確保開展技術項目的質量和醫療安全。依法加強醫院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經常開展藥械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確保使用安全。依法加強醫用計量管理,組織開展培訓,開展專項檢查,提升各級醫院計量管理水平,確保醫用器具運行安全,使用結果可靠。(全年,衛生、藥監、質監、醫療機構)
四、及時有效處置重大醫患糾紛
12、依法處置重大醫患糾紛事件。加強公、檢、法、衛的溝通聯系與信息交流,運用調解等綜合手段,防止和處置因醫患糾紛引發的事件,嚴肅查處和依法打擊嚴重影響醫療秩序、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年內封堵、沖砸醫院、毆打醫務人員事件應明顯減少。(全年,衛生、公安、法院、檢察院)
13、加強醫院內部醫患溝通組織建設。全省二級以上醫院普遍建立醫患溝通組織,完善醫患溝通組織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建立醫院和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組織聯系機制,形成化解醫患矛盾的暢通渠道。(全年,衛生、司法、醫療機構)
14、舉辦醫療機構相關人員醫療糾紛處置學習班,重點學習《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江蘇省醫療機構醫療糾紛處置和治安秩序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提高醫療機構處置醫療糾紛的能力。(第二季度,衛生、公安、醫療機構)
五、強化醫院內部治安管理
15、完善醫院治安事件應急體系。做好醫院突發性治安事件應急預案制定工作,明確組織體系、應急內容、應急程序,適時選擇醫療機構開展治安突發性事件演練。符合條件的二級以上醫院全部建立警務室。(第三季度,衛生、公安、醫療機構)
16、加強醫院重點部門、重點物資管理。認真落實醫院技防建設管理規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醫院內部重要部位和重點科室、部門的安全管理,特別要加強對各類毒、麻藥品、菌種和放射源以及志愿戒毒機構的管理,嚴防發生流失事件。適時開展毒、麻藥品等管理工作專項檢查。(全年,衛生、公安、藥監、質監、安監、醫療機構)
六、加強創建宣傳工作
17、正確引導宣傳輿論。大力宣傳醫務工作者為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的不懈努力和無私奉獻精神,營造尊重醫學科學、尊重醫務人員的社會氛圍,增強醫患之間的信任感;客觀宣傳生命科學和臨床醫學的特殊性、高科技性和高風險性,引導群眾理性對待可能發生的醫療風險和醫療損害糾紛;對有關醫患糾紛,在搞清事件真相前不輕易地報道,杜絕不實報道。(全年,宣傳、衛生、醫療機構)
18、繼續辦好《江蘇平安醫院創建》工作簡報,繼續加強與《江蘇法制報》的合作,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和各地各單位好的做法與經驗。(全年,衛生、宣傳)
七、加強組織領導
19、發揮平安醫院創建協調組織的作用。適時召開省平安醫院創建活動協調小組全體人員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省平安醫院創建活動協調小組辦公室全體人員會議或部分人員的專題協商會,通報情況,溝通信息,研究問題,部署工作。各級創建協調組織有針對性地開展《江蘇省平安醫院考核評價標準(試行)》等培訓活動。(適時,協調小組成員單位)
20、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和督導檢查,圍繞建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和醫療責任保險等重點工作,及時組織有針對性的調查研究和督導檢查,對創建工作的先進地區和單位進行表彰,對工作不力的給予通報批評,促進平安醫院創建活動健康發展。(適時,協調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21、組織開展平安醫院考評工作。省平安醫院創建www.活動協調小組根據平安醫院創建活動意見、考評標準和考評辦法,組織對自愿申報的三級醫院開展考評工作,對達標單位授予"平安醫院"標牌。各地都要組織開展考評工作。(3月~4 月、年底,協調小組成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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