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理念的思考,必須強調“以學生發展為本”。
以往教學從教師的“教”考慮較多,以教師為主,很少考慮學生的學。它的理念是建立在‘教師中心論”上,強調教師作為教育的主體,學生通過教師的教、傳授去獲取知識,因此學生往往處于被動的狀態中學習。現代教育的理念,強調學生的學,以學生為本。所以教育理念定為“以學生發展為本”。
二,音樂教育要面對全體學生,也應當注重學生的個性發展。
中小學音樂教育是基礎教育、是普通公民教育,它有別于專業音樂教育。因此,面向全體學生實施素質教育乃是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理想價值觀。基于這種教育理念,組織音樂教學活動,必須面向每一個中小學生。其中包括那些對音樂并不敏感或興趣不濃的學生。音樂課應使每一個學生都能從中受益,都能得到發揮潛能的機會,也都能從中得到生活的樂趣和美的享受。為此,要轉變以教師為中心、以課本為中心、以課堂為中心的傳統教學模式,提倡以學生為主體,以參與藝術實踐和探索研究為手段,以培養學生創新、實踐能力為目標的新型教學模式。
音樂教育的目標之一就是要完善學生的個性。眾所周知,學生的音樂能力都會因為先天的遺傳因素和后天的教育條件不同而形成巨大的差異。因而其音樂興趣、音樂潛能、音樂生活的方式也會有所不同。音樂本身的非語義性及音樂藝術的自由性和多樣性,給接受者對音樂的多解性和個性化的演繹提供了廣闊的舞臺,所以,一切音樂教學活動都不應該強求一致,應該允許學生的個性得到充分自由的發展,允許學生用自己獨特的方式學習音樂,允許學生有個性化的獨立見解。這一切,是與面向全體學生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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