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學校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學校考勤管理制度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
一、考勤范圍
包括課程表安排的課時以及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等。
二、考勤標準:
1、請假未獲準和超過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學校規定時間返校者)為曠課;
2、老師點名或開始講課后進入課室者為遲到。
3、上課時未經任課老師允許而先行離開課室者為早退。
4、檢查人員檢查時學生不在現場可確定為曠課。
三、請假審批
請假需書面手續,學生先到校辦公室領取假條,分別找班主任、教務主任、校領導簽字并交負責生活的老師,請假期滿后應及時找生活老師銷假,假條歸入學籍檔案。
四、考勤程序及獎懲辦法:
1、全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并獎勵學分,遲到、早退、曠課予以扣分。
2、上課時考勤由任課老師負責填寫。
3、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由班主任負責填寫。
4、每周六報校辦公室統計備案。每月底連同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向家長通報。
5、未經批準擅自離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長通報或請家長來校,三次者勸其退學。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2
一、上下班制度
1、本校實行彈性坐班制,上下班時間按規定時間執行,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2、上班:年級組長、班主任、早讀輔導教師負責檢查的人員9:10時,其它無第一節課的教師必須在9:20以前到校上班,下午全體教師按第一節上課時間到崗。堅持課前2分鐘等課制。
3、下班:上午第四節沒課的教職工可以提前10分鐘下班,下午第八節課無工作任務的教職工可以提前10分鐘下班,行政工勤人員按正常教學時間下班。
4、周一升國旗全體教職員工按規定時間參加升旗儀式。
5、各處室、年級組長負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考勤要認真公正、實事求是,定期上報,考勤結果作為年度、晉升核定每月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6、學校指定專人負責學校教職工考勤工作,校領導經常抽查教職工坐班情況,若各處室、年級組長上報的考勤結果與學校考勤情況不相符,處室領導、年級組長將負全部責任。
二、請銷假制度
1、教職員工因病(事)請假超過一天,必須由本人事先到教務處辦理相關請假手續,事后及時銷假;如遇急病(事),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后及時補假銷假,無正當理由不出勤的視為曠工。
2、請假半天以內的由各處室、年級組長審批;一天的由教務處審批,辦理相關請假手續;三天以內的`由主管副校長審批,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三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
3、婚假、產假、探親假、病假、喪假、事假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
4、教職工大會,年級組長會等要做好考勤,遲到、早退按辦公考勤要求對待,學校和上級組織舉行的集會、公益活動、集體教育教研或其它社會活動,不能按時參加者,應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職工日常考勤情況由各組長負責統計,月底報教務處匯總。
2、考勤結果與年終獎金,評優晉升與每月津貼掛鉤。
3、以往考勤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時,按本制度規定執行。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3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周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后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并舉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于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并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委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干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凡違反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并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干部違反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辦法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并注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準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后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干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志。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并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后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后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三)請假程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并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準后方可離校。12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后,要到準假人員處進行銷假并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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