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采購的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采購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采購的管理制度1
為了提高學校經費使用效率,合理采購,杜絕浪費,經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特制定如下物資采購管理制度,請遵照執行。
學校物資和辦公用品實行“申購--審批--采購--驗收--保管--領用(借用)--維修”一條龍制度。
1、申購
⑴各處室及年段(教研組)凡要采購教學用品、教學設備等,均應填寫物品采購申請表。特殊情況應事先征得部門和領導同意后,并及時補填物品采購申請表。
⑵各處室、年段(教研組)一般應在開學初制定采購計劃,報總務主任統籌安排。
2、審批
凡請購學校辦公用品,300元以內的由分管校長審批,300元以上的均應由學校校長審批。
3、采購
⑴購買儀器、設備、材料等各種物品,價值在1000元以內的物資,由總務處按計劃統一安排采購小組購買,超過1000元的物資,須由總務處參與購買,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買。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自已購買時,須經校長批準,由總務處驗收入庫。
⑵采購小組必須憑領導審批的物品采購申請表采購,特殊情況,如:教學儀器設備可選派內行的同志協助采購,并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⑶采購員必須認真負責,確保采購用品的質量,采購的用品必須交總務人員驗收、登記、保管。
⑷采購員不得將未進庫的物品交請購者使用。
4、驗收
保管員必須嚴格審核物品采購申請表、發票與采購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驗收簽名,并登記造冊。
5、報銷
采購員向出納報銷時,應出示原始稅務發票及明細清單,發票應有采購員的經辦簽名,保管員的驗收簽名及學校領導的簽批,同時要把物品采購申請表一齊上繳,出納員方可給予報銷。
6、領用
⑴所購物品,必須實行登記入帳制度,屬固定資產類要填寫固定資產增加憑證,屬低值易耗品要由學校保管員登記入帳后再領用。所購物品要切實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⑵凡屬易耗物品,以不浪費為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經總務處批準向保管室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7、借用
凡屬耐用性物品,都應填借條或借用物品登記表,期限一到應及時歸還。
⑴校內教職工或處室借用,由總務主任審批出借。
⑵校外單位或個人借用,須經學校領導審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⑶若出現人為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每學期結束時,教職工向保管室借用的東西應全部歸還,否則不得辦理離校手續。
8、維修
⑴各處室、年段(班級)應在期初和期末按時把財產損壞情況書面報送總務處(或保管員),以便及早統一安排維修。
⑵學校財產的大宗維修一般安排在假期進行,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⑶未經學校許可私自安排維修的,維修費用自付(特殊情況除外)。
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采購的管理制度2
為了提高學校有限公用經費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按照有關財政、采購、審計、法規及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采購計劃制度
1. 學校采購工作在學校黨支部、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具體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物資采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 如需采購物資需提前兩周填寫《物資購置申請表》,送交總務處匯總、做出預算報校長審批,校長簽署后執行。
3. 由于特殊情況(如設施突然損壞,有急需修復等)必須及時采購的物資要提出應急采購計劃。
4. 凡采購物資需科室負責人批準,主管領導審核,校長審批方能執行。 一、目的:
為加強采購計劃管理,規范采購工作,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續供應,降低采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采購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及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采購(以下統稱為采購物品)。
三、職責權限
1、總經理負責采購管理制度的審批;
2、副總、財務總監負責采購管理制度的審核;
3、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采購由人力資源與后勤部負責。
四、采購原則
1、詢價比價原則
物品采購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后服務、資信、客戶群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并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則:
采購人員定購的物品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采購人員須及時反饋信息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或作參與。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審核后,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3、低價搜索原則:
采購人員隨時搜集市場價格信息,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庫,了解市場最新動態及最低價格,實現最優化采購。
4、廉潔原則:
(1)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采購物品質量,降低采購成本。
(2)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賄,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3)嚴格按采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4)加強學習,廣泛掌握與采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及市場信息。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5、招標采購原則:
凡大宗或經常使用的物品,都應通過詢議價或招標的形式,由企管、財務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采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于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物品,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時掌握市場行情,調整采購價格。
6、審計監督原則:
采購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部或公司領導對采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對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違犯廉潔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對相關人員依照公司《員工績效考核制度》等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采購流程
1、采購申請:
物品(物資)需求部門根據生產或經營的實際需要,由企管部負責采購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資源與后勤部負責采購物品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5日前提出采購申請,填寫《請購單》,請購單要求注明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需求日期、參考價格、用途等,若涉及技術指標的,須注明相關參數、指標要求。按采購申請流程,由各相關部門審批,經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與后勤部采購。各審核環節對采購申請提出議異者,應于2個工作日內將意見反饋給采購申請部門。
2、詢價比價議價:
(1)每一種物品(物資)原則上需兩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報價。 (2)采購員接到報價單后,需進行比價、議價,并填寫《詢價記錄表》,按低價原則進行采購。
(3)屬下列情況者,無須進行比價、議價:獨家代理、獨家制造、專賣品、原廠零配件無代用品,但仍需留下報價記錄。
3、樣品提供和確認:
(1)若須進行樣品提供和確認的,須確定送樣周期,由采購人員負責追蹤,收到樣品后,須第一時間送交需求部門進行確認,必要時需會同財務部等部門相關人員予以確認。
(2)對于需要保存樣品的,須作封樣處理,以便日后作收貨比較。
4、供應商選擇:
(1)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者。
(2)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等條件良好者。 (3)信譽良好者。 (4)客戶認可的供應商。 采購人員須建立供應商信息臺帳。 5、合同簽定:
(1)供應商經送樣審查合格后,由人力資源與后勤部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合同。
(2)交易發生爭執時,依據合同的核定條款進行處理。 6、進度跟催
(1)為確保準時交貨,采購人員應提前采用電話、傳真或親自到供應商處跟催,以確保物品(物資)能適時供應。
(2)若采購物品(物資)無法在預定時間內交貨的,采購人員須提前通知需求部門,尋求解決辦法,并須重新和供應商確定新的交貨期,并知會需求部門。
7、驗收入庫:
采購物品(物資)到公司后,屬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大宗勞保用品等經需求部門驗收,辦公用品等常用品經庫管驗收合格后,庫管開具《入庫單》,按流程辦理入庫手續。如驗收不合格的,由驗收部門通知人力資源與后勤部,2日內辦理換(退)貨手續。
8、對帳付款:
采購物品(物資)辦理入庫后,由采購人員憑《入庫單》按合同或約定的付款方式辦理付款手續。
六、考核:
1.凡違反本制度的人員,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2.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資采購。
七、物資采購制度
1. 各類物資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采購,需入庫登記后方可領發。
2. 專業性較強的儀器設備和材料需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協同學校進行采購。
3. 總務處必須嚴格按已審批計劃的各項要求采購物資。
4. 財務室嚴格按照程序辦理采購報賬手續。
八、物資采購要求
1. 采購前應對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根據采購清單要求選擇供應商。
2. 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 建立采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九、物資采購票據要求,所有發票必須是正規票據。
1. 1000元以內,可以現金支付。
2. 采購物資在1000元以上,實行轉賬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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