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工廠的規章制度(通用7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有關工廠的規章制度(通用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廠的規章制度1
一、木材經營加工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經營、加工木材的應當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申辦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年檢;
二、凡是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林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合法經營、加工,嚴禁違法收購加工木材,嚴禁經營、加工國家和省級保護的樹種;
三、木材加工廠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須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
四、木材加工廠收購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須提供林木采伐許可、供貨合同及數、縣內木材運輸證等木材的合法來源憑證;
五、加工農民自用材的,必須持有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發放的林木采伐許可證;
六、各加工廠用木材來源合法憑證建立管理臺帳,按自己采伐、收購加工和加工農民自用材分類進行管理。同時持合法憑證到鄉鎮林業站登記并在林業站建立臺帳,實行雙臺帳管理。鄉鎮林業站應加強對轄區內木材加工廠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年檢時必須提供管理臺帳,無管理臺帳或管理混亂的,縣級林業主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將吊銷加工經營許可證,取締木材加工廠;
八、各加工廠之間的木材指標不得相互沖抵、借用,各采伐點之間的采伐指標不得相互沖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廠要運輸木材的,向鄉鎮林業站申請。林業站根據所建臺帳對所申請運輸的木材進行檢尺,并出具檢尺單同時發放縣內木材運輸證。加工廠憑林業站檢尺單和縣內木材運輸證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
十、縣內運輸木材必須到鄉鎮林業站辦理縣內運輸證,出縣運輸必須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運輸期限:縣內運輸證有效期為1天,出縣運輸從當天算起,最多不超過10天。州內不超過2天,省內不超過3天,四川、貴州、廣西、廣東、重慶不超過4天,黑龍江、哈爾濱、新疆、遼寧、內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況要求延長期限的,必須持有相關證明復印件;
十一、各加工廠要加強管理,建立各種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管理混亂不予整改、發現兩次以上違法收購木材的將給予取締。
工廠的規章制度2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工廠每周工作六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作為交接班時間。
2、考勤
?。?)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廠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a、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b、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后,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00-8:30致電車間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工廠給予工作安排。
?。?)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車間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于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設備重要參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6、嚴禁在生產車間飲用食物。
7、嚴格按規范化生產和程序,加工制作每件產品應做到堅固、外表美觀。
8、生產車間應保持整潔,下班前清理、打掃衛生,
9、按時上下班,上班時,衣冠整潔,不準穿拖鞋進入生產車間。
10、嚴禁在生產車間內吸煙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產車間員工禁止酒后上崗。
12、未經允許不得帶非廠內人員進入生產車間。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設備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設備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5、在生產中,愛護公共財產,對各類違法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者,每次獎勵50元,并通報表揚。
6、在生產中及時發現機械故障、報告或及時維修者,每次給予獎勵50元。
7、按工廠要求及時完成任務或提前超額完成的各項任務指標者,每月獎勵50元。
8、偷竊他人財物及生產工具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無故吵鬧打架者,引發事故,當事人除負責醫療費外,雙方各罰款100元。影響較壞者,予以辭退。
10、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者,立即予以辭退。
四、衛生安全規定
1、加強車間安全防火防盜工作,每天下班后各生產車間電源全部關閉,所有車間關門、上鎖。
2、為了確保消防設備安全性能,生產車間配備的所有消防設備不得隨意動用,或作為它用。
3、員工在生產工作中應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發現不安全情況應及時上報,予以排除,保障生產安全。
4、車間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
5、工廠全體員工應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
6、車間員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時進行生產車間的消毒清潔,保障環境整潔衛生。
7、生產廢物必須每天清除出廠,保障衛生安全。
8、生產車間及其周圍必須不定期進行除蟲滅害,防止細菌滋生,危害生產人員。
9、員工不得在生產車間內私拉電線,以保障用電安全。
10、工廠內所有電路電線應符合安全標準,定期進行檢修。
五、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適用于本工廠所有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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