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你知道物業人事管理制度如何制定嗎?下面請看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物業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物業人事管理制度范本1
一、總則:
1.1為進一步規范公司人事管理,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及公司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狀態,結合公司發展實際,制定本制度。
1.2 適用范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二、員工招聘:
2.1 公司新聘人員一律由辦公室統一面試、建立員工檔案、錄用、分派。各管理處可自行預招員工,進行第一輪面試篩選,面試符合條件者將應聘人員檔案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另行安排面試,合格者錄用。
三、員工錄用標準:
3.1 公司所有員工年齡一律控制在55歲以內,身體健康。超過55歲在崗者工作期間發生的任何安全問題由個人負責。
3.2 夫妻及直系親屬不得在同一單位上班。特殊情況由公司辦公室統一合理調配。
3.3 對外來沒有家室的人員,確保有家庭地址及聯系電話,身份明確。
四、員工試用
4.1 新進基層員工試用期為一個月,公司管理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而工作表現合格者將成為本公司正式員工。
4.2 經考核,試用期不合格者,公司無條件即時辭退。
五、員工離職與辭退
5.1 新進員工在10天以內自動離職,10天以內無工資。
5.2 員工在試用期內和合同期內提出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交申請,對未辦理手續而擅自離職者,每日按曠工處理,公司不發放工資,并保留追索其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權利。
5.3 員工離職最后一個月若未滿勤,將按試用期工資發放,不再參與補助與考核。
5.4 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及檢查工作質量連續三次不合格者,公司無條件辭退。
六、調職與晉升:
6.1 員工所在崗位不勝任或有過失者,公司視具體情況做出降職、免職、調離或辭退決定。
6.2 同一崗位新老員工的交接時間不得超過三天,同一崗位新老管理人員的交接原則上不超過一周。
七、 工作日、休假
7.1 總公司辦公室人員每月休班4天,也可一個月集中休4天,當月其他時間不再調休,管理處主任每月休2天。
7.2 公司規定節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1天,“十一”3天。
7.3 基層員工每月休假1天。(各管理處可以根據情況自行調配休假時間)
7.4 婚假:依國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給予婚假7天。
7.5 以上規定休班時間均屬帶薪休息時間。
7.6 直系親屬去世可申請3天的喪假。
7.7 病假可憑醫院證明申請3天病假,病假無工資,超過3天,當月無任何獎金或補助,超過3天,必須總經理批準方可超假,未批準而超假每日按曠工處理,超假7日給予開除。
7.8 事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 3天到7天由副總經理批準,7天以上需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單報辦公室備案,由辦公室交財務結算。
八、 工資
9.1 工資模式:工資總數=崗位工資+考核工資+補助工資+提成
9.2 各崗位員工工資及試用期崗位工資見《公司薪酬表》。
9.3 獎懲
9.3.1 依照員工職責與考評給予員工獎金或罰款。
9.3.2 年底優秀員工獎30元。
九、附則
10.1本制度由辦公室編制并負責解釋,由總經理簽批。
10.2本制度自xxx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未盡事宜參考本公司有關規定。
物業人事管理制度范本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公司實施"以人為本"人才戰略,力求一流人才、一流管理、一流效益,為規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協調勞動關系,充分發揮員工積極性、能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發展,根據《勞動法》、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二條 公司按"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管理機構,并根據管轄物業的實際情況進行機構設置。
第三條 公司設綜合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兩個職能部門及項目管理處。
行政管理體制:公司實行董事會授權下的總經理負責制,推行行政直線管理體制。
1、行政直線設總經理、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職員(管理員)、臨時工4級;
2、行政支線設總經理助理、部門副經理、經理(主任)助理;
第四條公司組織機構可根據公司的發展、運作情況進行調整及增減。
第三章 崗位設置
第五條 公司按"精簡、高效"原則進行崗位設置,按所在崗位定級、定員定編。
第六條 公司設總經理、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職員、臨時工四級。
(一)總經理由公司董事會聘任;
(二)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納入公司中層干部管理,由總經理聘任;
(三)職員由總經理聘任;
(四)臨時工由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聘用。
第七條 崗位編制的原則:
(一)以實現公司生產經營目標為中心。
(二)符合目前或近期業務的需要。
(三)做好勞動力成本的投入產出評估。
(四)有助于提高辦公效率和促進業務開展。
第八條
第四章 聘 用
第九條 公司本著"公開、平等、競爭、量才、擇優"的原則對員工一律實行每年聘用制。
第十條 每年末公司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定崗定員,編制下一年度用工計劃,確定次年度人員編制、工資總額,報總經理辦公會審定后由總經理簽發。
第十一條 公司中層干部根據其能力以及上年度績效進行聘任,干部能上能下,聘任具體事宜另文制定。
第十二條 在年度用工、人事計劃實施過程中確因工作需要擴編、增員,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批準。
第十三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各部門的《人員需求申請表》組織人員招聘。
第十四條 公司招聘人員采取試用制,試用期為一至六個月,試用期間,雙方可隨時終止試用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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