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檔案管理制度(精選4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教師檔案管理制度(精選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教師檔案管理制度1
為了使教師業務檔案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保密和便于查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1.由教務科指定專人進行保管,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蛀工作。
2.各科室進行編號登記,每學期核對一次,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對增員缺檔的教師即時建檔。
3.教師業務檔案的封皮、目錄、規格、樣式力求統一。
4.查閱教師業務檔案應事先辦理審批手續,經業務校長同意,方可查閱。
5.根據查閱單位用途,檔案管理人員按需提供材料,就地查閱。
6.教師業務檔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況下,經業務校長批準方可借用,但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并按時歸還。
7.查閱檔案時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涂改、圈劃,撤換檔案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或向外公布檔案內容,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8.教師業務檔案管理工作,在學校黨委、校長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由業務校長負責并指定專人管理,同時,與人保科搞好協調工作。
學校教師檔案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教師業務檔案的收集、歸檔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師業務檔案,更好地利用業務檔案全面、動態地掌握教師教育教學情況,發揮業務檔案在教師考核、晉升、獎懲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實施辦法。
第二條教師業務檔案是教師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和履行崗位職責等情況的真實記錄,是教師文化程度、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的全面反映。
第三條教師業務檔案管理工作是師資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師考核、職務聘任、職稱評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二、建立業務檔案的范圍
第四條凡我院擔任教學任務的教師、實驗實訓人員、行政兼課人員均在建檔之列。
三、業務檔案的內容
第五條教師業務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個人基本情況登記表
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學校和專業、職稱、政治面貌等個人信息。
2.教學及相關工作記錄
包括各學期承擔的教學工作量、公開課、教學(含實驗實訓)改革、教材更新、擔任輔導員、班主任、社會實踐、社團指導教師等相關材料;參與教研活動記錄、學期教學工作總結、學生測評分數和意見等;每學期課程標準、授課計劃、教學工作考核情況等。
3.教研和科研工作記錄
包括教師參加學術教研會議和學術活動、學術任職等情況的鑒定材料;教師參加的教科研項目、課題的立項和結題評審有關材料;已完成的教科研課題、項目等反映教師業務研究的材料;科研成果包括教師出版的專著、合著、譯著、科技報告、資料匯編,單獨或合作編寫的各種教材,以及在各級各類刊物上發表的論文等。
4.進修和培訓情況記錄
包括教師國內外進修(業務進修、學位進修、實踐進修)、訪問、考察、研討、培訓等情況的記錄、鑒定及總結材料,進修成績、進修或培訓的證書復印件、學歷證明等相關材料復印件及專業實踐或培訓情況證明材料等。
5.教師獎懲情況記錄
包括教師在業務方面取得的工作獎勵、鑒定、評語等據實記載(證書復印件);各種教學和科研方面獲獎證書或批文復印件等材料;失職事故受到的懲處記錄;學生對教師教學情況的反映資料等。
6.其他應歸于教師業務檔案的資料
包括學歷畢業證和學位證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雙師資格證書、崗位聘任、職務職稱評定等有關材料復印件;計算機、外語考試、培訓學習情況(證書復印件);職稱評定和職務變動材料,包括記載教師技術職稱變動情況的相關材料和教師任職變動情況的有關資料等。
四、業務檔案的收集
第六條教師業務檔案材料由各部門專人負責收集、建檔和管理,嚴格貫徹執行國家關于檔案管理工作的各項規定,確保準確、完整和安全。各部門第一責任人有責任進行監督和審核。
第七條業務檔案材料打印或復印一律使用A4紙,書寫使用藍、黑墨水筆,字跡要清楚。材料必須實事求是,杜絕弄虛作假。
第八條教師已發表、出版的著作、教材和論文需提交書籍或刊物的封面、目錄和作品首頁的復印件。
第九條對每位教師建立個人業務檔案盒。檔案材料須按內容順序排列,并附上材料清單,裝入檔案盒中,盒子標簽上標明教師姓名和教師工號,檔案盒存檔時按教師工號排序。
第十條教師業務檔案材料每學期歸檔一次,教師本人按統一格式填寫,并主動向所屬部門提供相關材料,教研室要根據平時的考察和學生、同事對教師的教學評估意見,實事求是的簽署評語,報系(部)審核。各系(部)主任要認真審查教師的工作總結及其表內各項內容,經系(部)綜合考評后簽署系(部)具體意見。教師所在部門領導對檔案內容審核簽字后方可歸檔。
五、業務檔案的管理
第十一條教師業務檔案的各種表(復印件)由系(部)建檔保存,教師業務檔案的各種表(原件)和電子文檔每學期末由各系(部)統一交教務處負責保管,設專室存放。業務檔案是長期檔案,必須妥善保管,采取各項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凡經核簽的教師業務檔案中所記載的內容,任何人不得隨意涂改。對于涂改、偽造、損毀、丟失檔案的,要視其情節給予處分。教師調離學校時,其系(部)保存的一份允許帶走,教務處存檔的一份不能抽走,若外單位外調時允許抄錄。
第十三條教師業務檔案材料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移交手續,一般不予外借。如確需借閱,須經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辦理借閱手續,本人可以查閱或復印個人的業務檔案。其他人員檢閱和摘抄教師業務檔案,須經主管院長批準,管理人員不得泄露檔案中的有關內容。必要時需征求被借閱檔案者本人的意見。原始檔案不得帶出檔案保管室。
第十四條教師業務檔案是教師進行考核、聘任和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資料,教師業務檔案建設和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而細致的工作。各教學部門和教師要高度重視,要把教師業務檔案的管理列入日常工作計劃。對于教師業務檔案的管理情況,學校將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其結果作為評價部門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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