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單位預算管理制度
單位預算管理,包括全額預算管理、差額預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那么,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市級單位預算管理制度,供大家閱讀參考。
市級單位預算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財政預算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促進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與市財政直接發生預算繳撥款關系的市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簡稱市級單位)。
第二條本辦法中財政預算包括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第三條市級單位預算由各單位負責編制,市財政局統一管理、統籌安排。市級單位對本單位預算的真實性、合理性、完整性負責。部門預算要細化預算項目,當年未列入部門細化款項的預算,一律不得撥付。市政府對市級單位的預算編制和執行負有領導責任。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第一責任人,市財政局對市級單位的預算編制和執行負有監管責任。
第四條市財政局是財政預算管理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
第二章預算編制
第五條市級財政預算草案按照量入為出、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編制,做到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第六條市級財政預算草案由市級各單位預算草案匯總組成。
第七條市級單位根據市政府的部署和市財政局的安排,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向所屬各機構、單位部署編制預算草案,并負責本單位所屬各機構、單位預算草案的審核,匯總編制本單位的預算草案。
第八條市級單位預算按照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專項經費分別依據以下要求編制。
(一)人員經費根據市編辦編制文件和人社局核定工資數匯總形成;
(二)公用經費嚴格按照定員定額標準核定,依照“一次核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補、結余留用”原則,在核定金額范圍內細化到每項日常具體支出;
(三)項目預算依托項目庫進行細化,由項目實施單位提供填報項目申報書、批復文件、明細項目預算、可行性報告、績效目標、政府采購表(采購項目)等相關資料,項目預算要求細化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
(四)對于年初確需安排,但具體項目實施單位和具體項目實施內容尚待明確的項目,由市財政局匯總并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后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第九條市級財政預算草案經市政府審定后,由市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當年預算草案。預算草案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后,成為當年市級財政預算。
第十條市財政局自市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市級財政預算之日起15日內,統一批復市級單位預算。
市級單位應當自市財政局批復本單位預算之日起10日內,批復所屬各機構、單位預算,并將批復所屬各機構、單位的預算抄送市財政局備案。
第十一條市級單位應當自市財政局批復本單位預算之日起15日內,將包括所屬各機構、單位的預算向社會公開。
第三章預算執行
第十二條市級財政預算由市政府負責組織執行,具體工作由市財政局負責。預算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后就具有法定效力,市政府、市財政局必須嚴格執行,不得調整、變更。
經市財政局批復的市級單位預算,市級單位在執行上要硬化預算約束,必須嚴格執行,不得突破,不得在預算執行中調整、變更。
第十三條市級單位應當按照批復的單位預算,根據事業發展的時效性要求,編制本單位分月用款計劃及用款申請,經本單位負責人審簽后,報市財政局撥付資金。
(一)市級單位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按均衡進度撥付;
(二)對單位預算中已批復的專項經費,由市級單位按項目進度編制用款計劃及用款申請,市財政局在3個工作日內撥付;
(三)各類專項資金按照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定撥付;
(四)各類購置專項統一按照政府采購程序辦理。
第十四條市財政局根據審核無誤的市級單位用款計劃及用款申請,及時、足額撥付資金,不得扣減、延壓市級預算單位預算撥款,不得辦理無預算、無用款計劃的撥款。
第十五條市級單位應當厲行節約,按照規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資金,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
第四章預算變動
第十六條市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當年財政預算發生以下變動,市財政局應當在報告預算執行及財政決算情況時匯總,經市政府審定后,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一)省級財政下達的專項撥款;
(二)不增加預算支出總額,只在相關科目間進行調劑而形成預算支出項目間的增減;
(三)因國家、省、市政策變動而增加或減少的預算收入;
(四)涉及中央、省、市之間企事業單位劃轉而增加或減少的市級收入;
(五)動支上年凈結余;
(六)動用當年預算超收而增加的預算支出;
(七)動支預備費;
(八)其他項目的變動。
第十七條市級單位申請追加支出預算時,由申請單位提出規范、合理的申請報告,闡明追加預算的政策依據、項目明細和資金數額等詳細資料,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同意后,報市人大常委會審批,市財政局根據市人大常委會批準的調整預算報告予以追加。
第五章財政決算
第十八條市級財政決算草案的編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到收支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十九條市級單位按照市財政局的要求,制定本單位決算草案的具體編制方法,編制本單位(含所屬機構、單位)的決算草案,在規定期限內將決算草案連同草案說明一并報送市財政局審核。
第二十條市財政局對各單位年度決算草案審核后,發現有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權予以糾正。
市財政局應當按照審核后的各單位年度決算草案,編制本級財政決算草案,報送市政府審定。
第二十一條市政府應當依法將本級財政決算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
第二十二條市級財政決算草案經市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市財政局應當自批準之日起15日內向市級單位批復決算。市級單位應當自市財政局批復決算之日起10日內向所屬機構、單位批復決算。
第二十三條市級單位應當自市財政局批復本單位決算之日起15日內,將包括所屬各機構、單位的決算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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