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我國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待遇如何呢?下面請看小編給大家整理的關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單位繳費
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目前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較重,確實需要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的,需要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的批準。
個人繳費
(1)繳費基數與比例
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其中,繳費工資,也稱為繳費工資基數,一般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月平均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以及計劃生育費用等其他不屬于工資的費用。
(2)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的計算
月儲存額=本人月繳費工資*8%
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的,按照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本人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的,按照當地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
領取條件
1、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
3、個人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
(注:養老保險若出現繳費中斷現象,可延續繳費或者一次性繳費至15年,均可享受養老保險的相關待遇)
享受的待遇
A、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B 、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待遇。
C、對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
D 、死亡待遇:
(1)喪葬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3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5000元);
(2)一次性撫恤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10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本人工資的20個月);
(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注:死亡待遇各省規定各不相同,詳細待遇情況請咨詢當地社保局為準)
這次計發辦法改革,是以參保繳費年限為基礎,以計發基數、計發比例和計發月數調整為重點,以建立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為出發點,以保障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為目標,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辦法、中人逐步過渡”的方式來設計的。
新人新制度
《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后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屬于“新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退休后將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與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基數的高低、退休時間的早晚直接掛鉤。他們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以60歲退休、繳費35年為例,基本養老金替代率為59.2%(其中基礎養老金35%,個人賬戶養老金24.2%)。
中人逐步過渡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決定》實施后退休的參保人員屬于“中人”。由于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后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鑒于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的關鍵是解決好“中人”的過渡問題,為保證改革的順利推進,《決定》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等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過渡辦法。在過渡期實行特殊的過渡政策,按照新計發辦法,養老金減少的不減發,增加的逐步增加。
老人老辦法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參保人員屬于“老人”,他們仍然按照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隨基本養老金調整而增加養老保險待遇。
以下三位年齡、收入不同,假設工資不變,且繳納比例系數都為1,且個人賬戶無利息的情況,都在60歲退休的人為例,他們每個人退休后每個月可以從社保中領取的養老金金額如下:
1,25歲,月收入2000元
基礎養老金:2362(2004年北京社平工資)×35×1%=827元,個人賬戶養老金:2000×8%=160(一個月個人上繳社保養老費用),160×12=1920(一年上繳社保養老費用)
1920×35=67200(從現在至退休,35年個人所繳納的全部社保養老費用,也就是個人賬戶累計余額),67200÷120=560(退休后,每月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數額),827(基礎養老金)+560(個人賬戶養老金)=1387(退休后每月領取養老金數額),也就是說,在目前情況下,李退休后,每月可以領取養老金為1387元。
用李退休后的養老金除以其現在每月的工資,得到的數字稱作“替代率”,也就是退休時和在職時的收入比。
1387÷2000=69.4%
也就是說,按照目前情況,李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相對于在職時工資的替代率為69.4%。
在上面的計算中,其實有很多是變量,如個人月收入、社平工資,以及20%、8%等,都有可能根據個人自身變化和國家政策的調整而改變,所以最后計算出的李退休后每月領取1387元養老金,可能在35年后,會有很大變化。但是替代率變化不會很大,不同人計算出的不同替代率,基本可以反映其在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能替代多少現在的收入。
2,30歲,月收入4000元
基礎養老金:2362×30×1%=709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4000×8%=320元(一個月個人上繳社保養老費用),320×12=3840元(一年上繳社保養老費用),3840×30=115200元(從現在至退休,30年個人所繳納的全部社保養老費用。也就是個人賬戶累計余額),115200÷120=960元(退休后,每月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數額),709+960=1669元(退休后每月領取養老金數額),1669÷4000=41.7%(替代率)
3,35歲,月收入10000元
基礎養老金:2362×25×1%=591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10000×8%=800元(一個月個人上繳社保養老費用),800×12=9600元(一年上繳社保養老費用),9600×25=240000元(從現在至退休,25年個人所繳納的全部社保養老費用。也就是個人賬戶累計余額),240000÷120=2000元(退休后,每月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數額),591+2000=2591元(退休后每月領取養老金數額),2591÷10000=25.91%(替代率)
■繳費三十年養老金可達在職收入六成
從上面的計算,不難看出,收入越高,替代率越低;也就是說,在職時收入越高的人,退休后“錢不夠花”的感覺會越強烈。有意思的是,與很多30來歲就開始擔心“老了會活成什么樣,生活品質會下降多少”的人相比,有些“月光族”、“啃老族”對未來卻挺坦然:“等我老了,退休了,花銷自然就沒有了,拿著養老金夠活的了。”
專家卻有著不同的看法。對外經貿大學韓老師認為,很多“月光族”已經養成了大手大腳花錢的習慣,而這個習慣是很難因為收入突然降低而改變。而且目前的“月光族”一般收入還不算少,一旦支出大幅度減少,他們的生活會有很大變化。不僅是對于“月光族”,對于絕大多數靠工資生活的人,特別是收入較高的,社會保險只能起到基本的保障作用,很難繼續保證在職時的生活水準。
從2006年1月1日起,養老金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以職工繳費年限35年退休為例,改革前基本養老金的目標替代率是58.5%,改革后目標替代率將達到59.2%。也就是說,我們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可以達到在職時收入的`六成。那么,對于那些追求生活品質的人來說,缺口的四成,就需要或是豐厚的存款,或是能夠保本生錢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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