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集團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應急救援預案指的就是指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下面小編整理的公交集團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來參考!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福州公交集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全力救援,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并降低事件的影響程度、危險程度,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依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處置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企業發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突發事件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和調配下,各應急小組按照職責分工和權限,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執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法和措施。
(3)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預防突發事件的各項措施,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常備不懈,處置得當。
5、預案分級
集團公司為三級管理,根據實際管理要求,把預案分為車隊、分公司、集團公司三級預案。本預案為集團公司應急預案。
二、突發事件分類標準:
按照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涉及范圍等,根據本司實際情況,此時將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交通事故
(1)特別重大事故,就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就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就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發生群死群傷、影響惡劣的行車事故。
(5)在繁華城市道路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故障而不能行駛,有人員傷亡,使道路嚴重堵塞。
2、車輛突發事件
(1)車輛燃燒
(2)車輛爆炸
3、非車輛突發事件
(1)群體性上訪事件
(2)線路事件
(3)重大傷亡事故
(4)自然災害導致停止生產事件
(5)傳染性區域疾病事件
(6)恐怖事件
三、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1、成立集團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宙泉董事長,副組長周美欽總經理,集團黨委副書記、集團副總經理及司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集團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2、下設集團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辦公室,程瑞云總經理助理任辦公室主任,此時其主要職責:按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指令,立即通知各小組成員展開應急救援行動,隨時了解、掌握和分析突發事件的苗頭和動態,及時向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提供信息。
指揮辦公室聯系電話:83364942、83314643
3、下設六個應急工作組,分別為現場處理組、安全保衛組、應急協調組、事件調查組、信息匯報組和后勤保障組。各組成員應按個人所在的具體小組,開展工作。
(1)現場處理組
職責:負責及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依法依紀進行處理。
(2)安全保衛組
職責:負責維護突發事件現場秩序,疏通人員、車輛等及做好解釋疏導工作等。
(3)應急協調組
職責:負責突發事件現場救援,協調解決現場出現的問題,此時核實事件有關情況等。
(4)事件調查組
職責:負責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研究,查清起因,并協助、配合上級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的相關工作。
(5)信息匯報組
職責:負責突發事件情況收集,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并提供上級部門需要了解的其它信息材料。同時負責突發事件的宣傳導向,做好與新聞單位的聯絡、協調等工作。
(6)后勤保障組
職責:負責組織調集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整合和調配應急資源,并提供有關事件的法律依據,進行有關政策的解釋與答復。
四、信息報告
1、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110(或122)、120,如有火情應同時向119報警。并將事故相關事項(事故時間、地點、事故類型、事故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簡要情況)詳細正確報集團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辦公室。
2、集團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警時要詳細記錄相關事項,此時立即將詳情報告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并調動各應急小組開展應急工作。
3、集團安辦應在事故發生后按照規定時間內向行業主管部門和市國資委報告。
五、應急響應與處置程序
1、先期處置
(1)突發事件發生后,各相關單位應在各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下立即進行先期處置,趕赴現場,迅速控制現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并立即向集團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辦公室匯報。
(2)實行分級響應。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時間集團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啟動
當出現突發情況時,集團接到指令和報告,由集團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發布指令,啟動應急預案。各應急工作組成員必須服從安排和調度,積極配合并參加處置工作。
3、響應行動
(1)接到報告和指令后,集團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的全面指揮,各應急工作組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調解矛盾。
(2)各應急工作組成員在集團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現場處理組、安全保衛組、事件調查組趕赴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收集證據,疏散公司人員和車輛及突發事件參與者。應急協調組、信息匯報組、后勤保障組服從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事件調查、處理事宜,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并做好資金和物質保障。
(3)突發事件臨近失控前,集團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辦公室要立即向上級部門匯報,請求公安部門到場維護秩序,防止事態擴大。
4、應急通訊
應急響應期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安排人員保障指揮通訊系統的正常工作;領導小組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受上級的指示和事件發生地的信息;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5、新聞發布
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由集團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對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新聞保密和新聞發布等應符合規定的要求。信息發布要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6、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決定,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上級主管部門決定。
7、后期處置
(1)應急狀態終止后,各應急工作組和各相關單位應及時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事件發生經過;事件原因;事件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件采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件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2)集團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原因和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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