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彌爾》讀后感(通用7篇)
當細細地品讀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這時候,最關鍵的讀后感怎么能落下!但是讀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愛彌爾》讀后感(通用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愛彌爾》讀后感1
20xx年7月暑假期間,我讀了一本書,叫《愛彌爾》,其副標題叫《論教育》。這本書是法國杰出的啟蒙思想家、資產階級民主主義者盧梭的一部重要著作。該書共分五卷,他根據兒童的年齡提出了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兒童進行教育的原則、內容和方法。他認為人生來是自由的、平等的。該書主要體現了思想家盧梭的以下四個主張:
1、他主張對兒童進行適應自然發展過程的“自然教育”。這一點是最可貴的,也是我最欣賞的,對我心靈觸動最大的一條。
2、他主張采用實物教學和直觀教學的方法,反對抽象的死啃書本。這一點,在現在的教學中,得到深遠的拓展和廣泛的應用。同時,我也知道了原來實物教學和直觀教學方法,早在三個世紀前,教育家盧梭就提出來了,可見他是多么有遠見,真是高瞻遠矚啊!
3、他主張從兒童的個人愛好和興趣出發進行教育的“兒童中心論”。 想想當今社會由于競爭日趨激烈,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風,把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孩子,不顧孩子的想法和意愿,逼其閱讀厚厚的書本,周末或節假日替其報名參加各種輔導班、興趣班。唯恐孩子輸在了起跑線上。家長應該自問一下,是孩子的意愿嗎?他們成長的自由快樂嗎?是不是在摧殘自己的孩子?
4、他主張對兒童進行勞動教育和自由、平等、博愛的教育,使之學會謀生的手段,自由自在地享受大自然賦予的權利,人人平等,互助互愛。
讀完《愛彌兒》這部偉大的著作,我產生了很大的感觸。特別是他的自然教育觀,對我們現代的教育仍然有借鑒意義。首先,教育孩子就要順應自然,給孩子的成長提供寬松的環境,不要擔心孩子會磕著、碰著、凍著、餓著,讓孩子經理風雨的洗禮,才能見到美麗的彩虹。另外,對孩子的懲罰也要遵循自然,讓孩子明白犯錯誤受懲罰,是自然賦予的,不是家長,不是同學,也不是老師,跟你過不去,這樣就不會產生矛盾,家庭,同學、師生之間的關系自然就和諧了。這一點現在可以應用于現代的教育。
盧梭的兒童教育觀,雖然經過三個世紀的歲月交替,時代變更,而在現在知識日趨進步,思想斷更新的當今社會,依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真理是經得起時代檢驗的,可見盧梭的教育觀有著驚人的超前意識和恒久內涵。我認為在我們平時的教學當中應更加注重對少年兒童思想情操的陶冶,要積極引導和鼓勵學生到大自然中去體驗自然美。教育兒童絕不能拔苗助長,應該順其自然。要不斷鍛煉孩子們獨立生活的能力,培養他們克服困難和團結互助的精神,并使之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我更清醒地認識到自然教育觀的重要性,充分挖掘孩子的天賦,讓孩子的心貼近自然,讓孩子在自由的空氣中成長。一切從育人出發,發展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并舉的思想。充分認識到基礎教育必須從應試教育轉到素質教育的軌道上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主動發展。
《愛彌爾》讀后感2
《愛彌兒》是法國資產階級民主主義者、杰出的啟蒙思想家盧梭的重要著作。該書于1762年發表,是一部哲理小說,同時也是一部教育論著,其副標題就叫《論教育》。它描寫了一個人從出生到結婚,到進入社會受教育的全過程,主張順乎天性,讓人的本性避免受社會偏見和惡習的影響而得到自然的發展。這部書不僅是盧梭論述資產階級教育的專著,而且是他闡發資產階級社會政治思想的名著。《愛彌兒》出版后轟動了整個歐洲,影響巨大。
他認為人生來是自由的、平等的;在自然狀態下,人人都享受著這一天賦的權利,只是在人類進入文明狀態之后,才出現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特權和奴役現象,從而使人失掉了自己的本性。盧梭的《愛彌兒》共分五卷,他根據兒童的年齡提出了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兒童進行教育的原則、內容和方法。在第一卷中,著重論述對兩歲以前的嬰兒如何進行體育教育,使兒童能自然發展。在第二卷中,他認為兩歲至十二歲的兒童在智力方面還處于睡眠時期,缺乏思維能力,因此主張對這一時期的兒童進行感官教育。在第三卷中,他認為十二至十五歲的少年由于通過感官的感受,已經具有一些經驗,所以主要論述對他們的智育教育。在第四卷中,他認為十五至二十歲的青年開始進入社會,所以主要論述對他們的德育教育。在第五卷中,他認為男女青年由于自然發展的需要,所以主要論述對女子的教育以及男女青年的愛情教育。盧梭提出的按年齡特征分階段進行教育的思想,在教育史上無疑是個重大的進步,它對后來資產階級教育學的發展,特別是對教育心理學的發展,提供了極可貴的啟示。
盧梭對教師的要求也是極嚴格的,他是這樣說的:“人們也許希望他的教師曾經是教過一次學生的,這個希望是太大了;同一個人只能夠教一次學生,如果說需要教兩次才能教得好的話,那么他憑什么權利去教第一次呢?一個人有了更多的經驗,當然可以做得更好些;但他是不可能這樣做下去的。不論是誰,如果他相當成功地把這種事業完成一次之后,他就會感到其中的辛酸,因此就無心再從事這樣的工作了;至于說他頭一次就做得很糟糕,那就可以預斷第二次也一定是很壞的。”我覺得這個觀點對于身為教師的我們來說,是要引起我們注意的。當我們在教育上遇到了問題時,而又苦于找不到解決辦法時,有時會采用一些消極的做法,也就是一些治標不治本的辦法,負責任的教師會繼續探索解決之道,而一部分人就會避重就輕,繞過這個問題。對于這些來說,教師或許只是我們職業,是我們賴以生存的工作,但是對于我們的工作對象——學生來說,可能我們一時的偷懶,就會在他們的教育上造成一個重大的缺憾,而又沒有第二次的彌補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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