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學生安全承諾書匯編9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接觸過書信吧,書信是生活中常用的一種文體。寫信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安全承諾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安全承諾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安全教育一體化,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承諾書:
1、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講解安全知識、教育子女遵紀守法,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要教育孩子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嚴禁爬圍墻、上下課時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
3、學生互玩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12周歲以下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遠路學生可有家長接送,不準乘坐無證車輛,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如若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5、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6、教育孩子不準亂吃零食,因特殊天氣在校吃飯的學生,不準到校外就餐,否則造成意外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教育孩子嚴禁擅自到大坑、小河玩耍、洗澡、公路邊等危險區域,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自己負責。
8、非在校時間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學校不負任何責任,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9、教育孩子嚴禁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刃鈍器物等,更不準將其帶入校園,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本校上午7:30開校門,下午1:30(冬春)或2:30(夏秋)開校門,請學生不要早到,以減免意外事故發生。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饒陽店小學
20xx年2月26日
學生安全承諾書 篇2
為了確保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努力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自我防范意識,懂得怎樣更好地保護自己,使自己遠離危險,免受傷害。嚴格責任界限,為構建和諧社會、和諧校園,本著對學校負責,對自己負責的態度,現鄭重承諾:特做到以下安全承諾:
本人是( )年級( )班學生( )
承諾堅決遵守以下所有安全制度,如不服從學校管理,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本人和監護人承擔。
1、有事要先做好請假手續,經班主任同意后才能離校,決不私自離校。
2、與同學交往注重文明禮貌,與他人發生口角,一定要冷靜、理智,上報班主任或學校處理,不用武力解決。
3、在各項運動中要注意運動安全。上體育課和課外活動前要作好準備活動,運動時要注意不劇烈地碰撞,以免撞傷或摔傷。若一旦發生安全問題,要及時學校老師聯系。在課間活動不在危險地方玩耍和休息,在走廊和樓道上不追逐打鬧,輕步慢行。
4、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各學校的規章制度,時時處處注重安全。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聯系電話:
學生安全承諾書 篇3
為了減少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增強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做到學校、家庭安全教育雙管齊下,確保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各位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必須履行以下承諾: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及時掌握孩子上學前、放學后的行為動態,教育孩子不在上、放學的路途中玩耍,不做危險的游戲,更不許打架。否則責任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拒乘“三無”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攀高、郊游、進入“網吧”、夜不歸宿等),發現情況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禁止子女做有可能傷害自己或他人的游戲,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打架等不良現象應予以嚴肅批評指正,并加以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里有事,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當面向班主任提出申請或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否則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負責任。
9、學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異體質、容易產生病發癥等情況,應及早告知校方(相關情況),以便給予一定照顧。否則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負責。
10、學生在校行為具有潛在危險性,校方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引發傷害事故的,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應履行相應職責,承擔相應責任。
11、要求一至二年級學生家長盡量接送孩子,三至六年級學生如果家庭離學校較遠,也要接送,以保證孩子的路上安全。出現惡劣天氣時,家長或監護人要親自將學生護送到校門口(學校指定的接送區域),保證其孩子上學及放學的人身安全。監護人要對住校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預防不測。
12、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的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13、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承諾,我已經詳細閱讀,并且保證做到。
單位:(蓋章) 班主任 (簽字):
班級: 年級 班 學生姓名(簽字): 監護人(簽字):
20xx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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