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單位承諾書九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對書信都再熟悉不過了吧,書信是寫給具體收信人的私人通信。你知道書信要怎么寫才正確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單位承諾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單位承諾書 篇1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增強部門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心,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使安全管理工作步入一個新階段,***組織全體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工作原則
1.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
2.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二、安全生產職責范圍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私自串崗作業;工作時不得打鬧或從事與工作內容無關的其他事情;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按各工種的特點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有塵毒危害的要佩帶口罩;禁止吸煙,不帶火種進入生產區,嚴格遵守防火防爆等安全規定。
4.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時報告。
5.嚴格執行作業許可證管理規定;進行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按規定、按程序辦理作業許可證。
6.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會報警,會自救、互救、會熟練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7.認真做好安全檢查的記錄和安全管理臺帳工作。
8.服從公司領導和現場負責人的指揮和管理,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他人違章行為,有權拒絕違反安全勞動保護法規、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
9.杜絕一切忽視安全生產、玩忽職守、違章作業的行為。
三、獎罰原則
1.發生重大、特大傷亡事故的以及輕傷事故次數超過年度規定指標,對公司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事故直接責任人,根據事故性質、責任性質,公司將會做出相應處罰。
2.在工作中凡因個人違章行為發生工傷事故造成財產損失或造成他人傷害的,除對事故負有全部責任外,視情節給予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章)
單位責任人簽字:***
承諾人:***
20xx年*月*日
單位承諾書 篇2
根據20xx年廈門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部分計算機外部設備及辦公輔助設備協議供貨及相關服務的招標文件要求,為配合做好全市協議供貨工作,我公司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鄭重承諾:
一、保證依據招標文件要求和我司投標文件的承諾,及時向廈門市市直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提供高質量的中標產品和服務,且不在《廈門市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合同》內容之外提出任何不合理的附加條款。
二、保證在供貨時按協議供貨合同文本規定內容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書,妥善保管該合同書,并按月報送貴方一聯。每月10日前向貴方遞交我公司上月在本招標項目下的協議供貨銷售記錄統計分類表及總表。
三、承諾無條件響應招標文件中所列明的協議供貨方式、初始協議供貨價及協議供貨價調整方式的相關規定。
四、我司同意貴方為實施政府采購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有關網站和相關文件上公布我司中標產品的型號、價格、折扣率以及相關的信息。
五、如發現我司因自身原因違反招標文件或承諾書的有關規定或承諾,貴方有權根據招標文件的罰則、協議供貨執行通知或政府采購有關法律規定對我司進行處罰。
六、保證按我司提供的協議供貨質量承諾、售后服務承諾和價格承諾履行義務。
本承諾書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有效。
單位承諾書 篇3
“吃空餉”問題專項清理檢查工作領導小組:
我單位已按程序和要求認真開展財政供養人員“吃空餉”清理檢查工作,填寫《機關事業單位財政供養人員情況統計表》和《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現做如下承諾:
一、我單位所填報的表格是真實、完整的。
二、對“吃空餉”如有清理不力、漏報、錯報、隱瞞不報等情況發生,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自愿接受黨紀、政紀和相關法律法規處理處罰。
三、我單位承諾今后不發生“吃空餉”問題,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單位(蓋章):
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人事負責人(簽字):
財務負責人(簽字):
單位承諾書 篇4
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外實習期間發生傷亡事故時學生與學生家長的責任,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時間:xxx
二、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間返校辦理相關事務,必須嚴格遵守院系的相關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電器、吸煙、喝酒、不整理內務等違紀行為,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三、若學校和系部需要學生按時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些活動,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試、就業信息情況統計等,應積極配合,不得缺席,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四、學生在外(包括從實習單位到學校往返途中)期間,出現學生一切人身傷亡事故的,由學生、學生家長或責任人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在外實習期間,因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亡的;
(二)在外實習期間,在實習單位,應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工作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學生本人、學生家長或者相關責任主體承擔責任;
(三)在外實習期間,因自身行為不慎引起學生本人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在外實習期間,因他人行為引起學生人身傷亡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五)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在外實習期間,因往返校內外途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和本人承擔;
(七)其他實習期間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承諾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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