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保證書、協議書范文
篇一:產品質量保證書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1.按照附件中乙方提供給甲方的采購訂單內的單價的情況下,甲方保證所交貨物滿足以上文件所要求之內容并保證產品規格、數量、質量、包裝方式等等相關的內容。
2.甲方保證按照約定時間及約定方式交貨給乙方,若延遲交貨期12小時以上,甲方以全部貨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因甲方延遲交貨造成的相關損失(包括乙方客戶對乙方的索賠、罰款等);延遲交貨超過24小時的,乙方有權單方取消訂單并不就此致承擔任何的違約責任,甲方以全部貨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因甲方延遲交貨造成的相關損失(包括乙方客戶對乙方的索賠罰款等)。
3.甲方保證嚴格按照乙方的質量要求完成產品的生產,若所交貨物不符合約定的質量要求的,乙方有權拒收全部貨物,并由甲方向乙方全額返還已支付的定金及貨款,并向乙方賠償因乙方不能及時向其客戶交貨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乙方客戶對乙方的索賠、罰款等)。
4.甲方已交付乙方的貨物,在乙方客戶公司收到貨物后,質檢時發現與甲方提供的樣板不符的,或與約定的質量要求不符的,乙方有權向甲方退還所有貨物,并由甲方向乙方退還所有貨款及定金,并由甲方承擔所有乙方送貨的物流費用,以及因客戶退貨對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乙方客戶對乙方的索賠、罰款等);若乙方的客戶公司僅要求更換部分質量不符合要求的產品,需甲方免費更換不符合質量的產品且承擔因更換貨物產生的所有費用,乙方客戶因此對乙方索賠或罰款的,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甲方需在本文件附件提供產品的詳細信息及質量報告,由于部分產品是無法在抽查或質檢中發現質量問題的,那么需要乙方的客戶公司使用甲方產品的過程中發現,因此甲方產品與本文件附件中提供的產品詳細信息不相符,質量檢測報告不相符,乙方的質量要求不相符的或者是出現假貨,虛假質檢報告等現象而對乙方客戶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除退還乙方全部貨款外,還需承擔因甲方生產或銷售的產品對乙方客戶公司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機器或機械設備的損壞,乙方客戶公司延遲出貨的損失,造成的人員的傷殘,乙方客戶對乙方的索賠、罰款等等。
6.由甲方公司負責打包的貨品,需嚴格按照乙方的打包要求打包,不得偷工減料,如因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的打包方式打包的,在物流中的損壞責任由甲方承擔。因此造成延遲交貨的,按照第2條約定處理。
7.如果在必要的情況下,乙方公司在驗貨后會對貨品進行封箱甲方在乙方封箱后不得私自打開貨品箱,否則,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本文件未盡事宜在附件中體現,如產生糾紛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未果的,應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甲方公司名稱:
地址:
負責人:
負責人聯系方式:
對以賬號:
蓋章:
請在附件中附上:甲方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產品信息,產品質量報告等。
篇二:品質協議保證書
立協議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表:
品質部負責人: 職位: 日期:
采購部負責人: 職位: 日期:
供方詳細資料:
(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
負責人: 簽約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簽約日期:
為確保甲方向乙方購買之產品獲得適當之權益與保障,乙方經甲方承認甲方品質需求之條件下,雙方協商同意依據以下品質及服務條款進行合作.
一 、適用范圍
本品質保證協議書適用于乙方交付或提供至甲方及其他甲方指定地點之產品或服務(以下簡稱“產品或物料”),乙方品質及準時交貨為雙方交易約定之一,同意履行本協議書之約定,并擔保產品無外觀、功能、規格、材料、制造、安全、可靠度等瑕疵或其他品質缺陷;
二 、定義
2.1 品質瑕疵保證:指乙方產品提供予甲方后一定期限內擔保其產品無任何品質瑕疵(即外觀、功能、規格、制造、安全、可靠度等瑕疵以及環保隱患);
2.2 品質資料:指乙方有關產品設計、制造的技術或樣品,該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圖面、作業標準(SOP)、制程控制計劃(PMP)或QC工程圖、檢驗標準(SIP)、材質資料(物理/化學)、檢測報告等;
2.3 制程不良率(DPPM):制程不良率=不良品總數/生產總數*1000000
2.4 批合格率:批合格率=合格批數/來料總批數*100%
2.5 重大品質異常:影響產品功能或影響產品組裝,在制程中不易發現、流出后引起客訴之不良
2.6 VDCS:Vendor Defects Correction Sheet(供應商糾正與預防記錄表)
2.7 關鍵制程(核心工序):在產品整個制程中技術含量高對品質影響大或含環境管理物質的制程
2.8 環境管理物質:指ROHS指令中的六種對人體有害的物質鉛、鎘、汞、六價鉻、溴化耐燃劑(PBB/PBDE)
三 、品質與服務標準
3.1 產品擔保期間:自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產品后,乙方確保產品無外觀、功能、規格、材料、制造、安全、可靠度等瑕疵或其他品質缺陷;
3.1.1產品保固期限:甲方銷售成品給客戶安裝使用后,乙方產品在五年內,其功能、安全、可靠度等不能有任何缺陷;
3.1.2 產品擔保期間,乙方應依甲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對發生瑕疵之產品提供免費更換或退貨,并且若該情形已造成甲方損失時,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1.3 產品擔保期間因產品品質瑕疵而退貨或換貨之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3.2 乙方對其所供應或承制甲方的所有產品必須建立并維持完善的品質保證體系,甲方對乙方建立的品質保證體系有監督核查的權力,當甲方認為乙方的品質保證體系不足以保證其產品品質時,乙方應依甲方要求及時進行品質改善;
3.3 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可以分包產品的部分非關鍵制程,乙方有責任保證其分包商遵守此約定,同時此分包商應經過甲方認可;
3.4 甲方有權依照本約定有關的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為確保乙方及產品符合甲方品質要求、環保要求到乙方營業場所、生產場所及乙方的分包商或供應商,檢查品質體系、產品制造過程;本條款亦適用于甲方之客戶,為使甲方客戶實施檢查,乙方應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的設備、品質資料及服務;
3.5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充分的書面資料證明其所供應或承制的產品符合甲方工程規格及質量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其產品的品質檢測報告和品質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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