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述古代拋球歌舞的起源和發展演變過程論文
拋球是一種以手觸球并把球投擲出去的活動,可拋遠、拋高、拋向制定目標,一人、雙人或數人均能進行。中國古代拋球又稱拋繡球,往往采取雙方對拋形式,既是一種健身娛樂游戲和比賽項目,又逐漸演變為傳情擇偶的民俗,改編、凝定為各種歌舞表演形式。在拋球活動藝術化演進過程中,拋球和詩、詞、曲、音樂、舞蹈、酒令、風俗、戲劇等交匯融合,呈現為多種藝術表現形態,因此,拋球是中國古代最具藝術特質、最富文化意蘊的球鞠活動。
由拋球擇偶的風俗為切入點,一般認為壯族拋繡球的最早雛形為“耍飛砣”;漢族拋繡球起源于上古時期“投瓜”和“拋梅”的古俗。飛砣為戰爭或狩獵時的一種青銅鑄制的古兵器,從投擲古兵器到表達愛情的五彩繡球尚有很遠的距離,很有可能人們把兵器作為娛樂活動器材時,出于安全輕便的考慮和審美愉悅的需要,加之受其他球鞠類活動的影響,投擲兵器逐漸被換替為內裝豆類、香草等五彩絲布縫制的繡球;由于娛樂活動能增進感情,拋繡球也慢慢具備了“投瓜”和“拋梅”等傳情達意的功能而成為具有文化意蘊的風俗活動;由于拋球時舒展雙臂等動作的優美和五彩繡球的美觀,拋球極富藝術表現功能和娛情樂性的實用價值,進而逐漸被改編為各種歌舞表演娛樂形式流行于宮廷與民間。
1、拋球活動的盛行和拋球歌舞的定型
拋球活動在唐代達到繁盛,從宮廷到民間,男女老少皆喜歡此項活動,拋球也因此進入了文人的視野。人們從拋球動作中受到啟發,把拋球改編為舞蹈表演,作為教坊演出曲目;拋球還用作行酒令,成為酒宴佐情助興的項目,由此出現了不同的拋球歌舞形式。
1.1、拋球活動的盛行
拋球活動至遲在唐中宗時已成為宮廷的一種娛樂活動。《資治通鑒》載唐中宗“命文武三品以上拋球及分朋拔河”,一些老臣摔倒在地,中宗旁觀大笑。從史料來看,拋球作為一種娛樂性的體育活動,已受到了上層社會的垂青。盛唐時拋球活動已經盛行,并進入詩人觀照的領域,成為詩歌表達的內容。王冷然《寒食篇》:“池中弄水白鷴飛,樹下拋球彩鶯去。別殿前臨走馬臺,金鞍更送彩球來。”詩句說明拋球已從宮廷走向郊外,并成了寒食節人們鐘愛的戶外活動。
1.2、拋球表演歌舞
舞蹈來自對實踐活動的模仿,當拋球活動在全國廣泛流行時,由此改編的拋球舞也實現了拋球動作的藝術化突進,李白《宮中行樂詞八首·其八》所言“素女鳴珠佩,天人弄彩球”表現的即是宮廷配樂拋球舞蹈的炫彩一景。崔令欽《教坊記》三百余曲名中有《拋球樂》,其《序》稱:“今中原有事,漂寓江表,追思舊游,不可復得,粗有所識,即復疏之,作《教坊記》”;又言“其書記事迄于開元。”
崔令欽為唐開元天寶年間人,由序知書著于其避安史之亂之際,所記曲名開元時已為教坊舞曲。《云謠集》錄兩首《拋球樂》曲辭,一為七七七七五七四十言體,一為七言六句四十二言體,曲辭內容寫女子的容貌和情感,語言通俗,極富生活色彩。《云謠集》的創作時代一般認為是安史之亂前,與《教坊記》所記事時間相近,曲辭題名與教坊舞名一致,當為樂妓拋球舞蹈時唱的樂辭。由此知,盛唐教坊拋球歌舞已實現了拋球活動、樂、舞、辭四位一體的全面藝術化。
1.3、拋球酒令歌舞
中唐拋球活動進一步發展,從宮廷活動、教坊樂舞又走進了諸侯權貴甚至低層官僚及文人的酒席歌宴中。宴飲時拋球變為和摧燭、牙籌、飛盞、拓枝同類的行酒令,常有女妓送球助樂,每個人都參與其中。白居易《醉后贈人》“香球趁拍回環匝,花盞拋巡取次飛”,形象地展示了拋球佐宴一幕。因拋球動作極具舞蹈性,故拋球行令本身即為群體參與、即興表演性的生活舞蹈。
拋球行令又催生出配合行酒的歌詩《拋球樂》。劉禹錫首創兩首《拋球樂》,均為五言六句三十言,如其二:“春早見花枝,朝朝恨發遲。及看花落后,卻憶未開時。幸有拋球樂,一杯君莫辭。”明胡震亨在《唐音癸簽》中釋《拋球樂》:“酒筵中拋球為令,其所唱之詞也。”文人宴飲,拋球為具,以詩入歌,配樂歌舞,拋球把詩、歌、舞有機結合起來,成為一種拋球酒令藝術。
1.4、兩類拋球歌舞的不同特征
《拋球樂》表演歌舞與酒令歌舞為兩類不同的拋球歌舞形式,前者常常事先教習演唱供宮廷或其他娛樂場合表演,后者往往即興娛演以佐拋球行令之宴;前者屬“藝術觀賞性質”的歌舞表演,后者為“酒筵游戲性質”的歌舞戲樂。
為適應不同的歌舞形式,《拋球樂》唱辭也存在諸多方面的不一致:體式上,前者有七言六句的四十二字齊言聲詩體和七七七七五七的四十字雜言曲辭體兩種,后者為五言六句三十字聲詩體;創作內容上,前者和拋球本事關系不直接,是隨拋球舞曲發展而變化的結果,后者歌辭即事,是筵席行酒催生的產物;風格上,前者質樸真切,屬應歌舞需要創作之辭,后者麗而不流,是文人的才情之作。
2、拋球歌舞的發展和歌舞曲調的新變
五代馮延巳創作四十言體雜言曲辭《拋球樂》聯章八首,顯示了拋球歌舞的影響,也顯示出樂舞之辭創作進一步文人化和上層化的趨勢。宋王朝建立后,鑒于唐、五代武將專權、藩鎮亂國的教訓,倡導臣民“歌兒舞女以終天年”,因此歌舞百戲在宋代迅速發展并達到極盛,拋球歌舞進一步發展,出現了大型的拋球比賽歌舞形式,而且拋球娛樂歌舞在宮廷和民間進一步普及。
2.1、拋球比賽歌舞
拋球歌舞表演到宋代成為固定節目,“拋球樂隊,衣四色繡羅寬衫,系銀帶,奉繡球”進行表演。由于宋代各類球鞠活動的廣泛開展和比賽活動的盛行,蹴鞠“筑球”的比賽形式糅合到拋球歌舞中,使動作柔軟優美的拋球歌舞發展成為模仿比賽活動的大型歌舞形式。宋神宗熙寧五年(1072),宋朝派遣去的樂師教坊女弟子真卿、楚英等人把宮廷拋球樂隊舞帶到高麗,故借域外記載可大致了解歌舞實況。
十九世紀朝鮮李朝儀軌廳刻印《進饌儀軌》一書,其中有一幅《拋球樂舞圖》,再現了《拋球樂》樂舞的表演場景:女舞隊由十六人組成,領頭二人執竹桿子,次二人一人執花,一人執筆,十二人分兩行而立;中間置一個球門,裝飾華麗,中上有一圓孔叫做“風流眼”。表演時每隊各執一球,邊歌邊舞將繡球拋進“風流眼”。《高麗史·樂志》更具體記載了拋球比賽歌舞的程式及樂辭:先奏《折花令》,執竹竿二妓口號致語;再奏《小拋球樂令》,正式表演開始。左隊六人先舞,全體唱《小拋球樂令》,對頭唱并作拋球動作;右隊同上。接下去左右二隊其他人依次進行。最后執竿二妓口號致語,眾人依次舞退。從《進饌儀軌》和《樂志》記載看,演出可為十六人或十四人,許執花和執筆二人為次要角色。《樂志》記錄的《折花令》和《小拋球樂令》突破了原來的四十言或四十二言體式,《折花令》雙調五十二言,屬宋詞系統;而《小拋球樂令》首為七言四句,后六組唱辭均為七言二句,每二句一疊,二疊葉韻則為一首,整體形成了四組七言絕句,任半塘先生以為:“惟當時所載,全是詩體,或是五絕,或七絕,正屬聲詩系統。”
宋周彥質《宮詞》其九八:“彩架清陰接凰樓,分班左右各朋儔。就中最得拋梭便,不礙珠門紫繡球。”以簡潔傳神之語描寫了宮中拋球比賽活動情況,可與域外記載互證。從上可看出,拋球隊舞是拋球比賽的舞蹈表現,是將拋球比賽、音樂、詩詞甚至書畫融于舞蹈的綜合表演藝術。
2.2、拋球娛樂歌舞
宋趙令畤《侯鯖錄》卷二載:“余少從李慎言希古學。自言昔夢中至一宮殿,有儀衛,中數百妓拋球,人唱一詩,覺而記得三首。”宋沈括《夢溪筆談》卷五也有相似記載,稱李慎言為海州士人,山陽蔡繩為之傳,錄其兩首詩。此事后又經《墨客揮犀》《詩話總龜》《苕溪漁隱叢話》《詩人玉屑》等諸多宋人筆記詩話轉載。李慎言生平行狀史料未載,從上引兩則筆記看,李慎言為海州士人,曾為趙令畤師。趙令畤(1064-1134),元佑六年(1091)簽書潁州公事,因才為蘇軾所薦。趙令畤少時從李慎言學,應為神宗時事,故李慎言生活時段為仁宗至神宗時期。李慎言以夢記詩雖有傳奇色彩,然夢往往是平日所觸所感所思之物,詩中言夢往往并非盡為虛辭,如其二“隋家宮殿鎖清秋,曾見嬋娟飏繡球。金鑰玉簫俱寂寂,一天明月照高樓。”
雖然由今追古,借隋宮拋球之事詠懷,但正是宋代宮妓拋球歌舞的藝術反映。李慎言所記三詩,雖然自言為夢中拋球女妓所唱,未必是現實中拋球歌舞唱辭,但具備作為拋球歌舞曲辭的可能;而這種七絕聲詩正和《小拋球樂令》體式一致,也印證了宋代《拋球樂》七言聲詩的存在。
2.3、拋球歌舞樂調的新變
唐拋球酒令歌舞三十言聲詩在宋初仍然存在,五代入宋的徐鉉作《拋球樂辭二首》:“歌舞送飛球,金觥碧玉籌。管弦桃李月,簾幕鳳凰樓。一笑千場醉,浮生任白頭。”“灼灼傳花枝,紛紛度畫旗。不知紅燭下,照見彩球飛。借勢因期克,巫山暮雨歸。”
詩為五言六句齊言聲詩,和劉禹錫的《拋球樂》體式一樣。三十言《拋球樂》聲詩后未見,酒令更新替換或為一因,而宋詞的繁盛帶來的佐酒之曲的多樣選擇無疑促使拋球酒令聲詩的銷匿。唐拋球表演歌舞四十言體式經五代馮延巳《拋球樂》聯章八首而定型,南宋末又有李從周遙承其體;或因四十言更適合音樂的需要,四十二言體式后未見。隨著拋球歌舞的發展,《拋球樂》在宋代出現了許多新的體式。除上面提到的拋球比賽歌舞奏唱和宮廷娛樂歌舞所唱的七絕聲詩外,又出現了柳永的`《拋球樂》,雙調林鐘商,長達一百八十七字;宋高宗也以“宋燕樂入仙呂調”創制了雙調《攤破拋球樂》,惜此調譜辭無存。拋球舞也逐漸和其他樂曲結合。從高麗《樂志》知,拋球比賽隊舞除了奏唱《小拋球樂令》外,樂官還演奏《折花令》《清平令》等曲。另一方面,拋球舞又成為別的樂舞的組成部分,南宋后期朱汝賢《題秩巴寨》描寫了廣昌古寨秩巴慶祝圣壽時的《六幺》歌舞表演,中有句“紅裙擲球顏忸怩,采蓮況欲追耶溪”,可證拋球舞蹈融入《六幺》的表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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