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采購框架協議書
篇一:采購框架協議書
合同合同簽訂地:合肥
買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賣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及具體采購安排
1.1買方和賣方同意由賣方作為買方的設備及服務供應商,在[]內、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訂單,賣方向買方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出售光纜(“貨物”)和服務。
1.1.1買方有權按照實際采購需求向賣方下達訂單;向賣方下達訂單的采購單位(“采購方”)是買方;買方確定中標份額比例,分配相應地區由賣方供貨,賣方無選擇具體供貨區域的權力(如山區等);在實際供貨過程中,買方有權調整供貨區域,賣方不得拒絕。
1.1.2賣方必須滿足是一般納稅人,必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提供本期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賣方應免費提供快速連接器在實際使用中所必須使用的各種工具;賣方必須保證能嚴格按照買方的相關技術標準生產快速連接器;賣方供貨份額達到標的額度以后,如所負責區域還有供貨要求,買方根據情況有權安排其他供應商提供產品。 本合同的雙方指賣方以及買方和/或采購方。
1.2買方和賣方確認,賣方為本合同的設備供應商,未經買方和采購方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本合同及/或訂單分包或轉包給第三方。
1.3根據本合同下達的訂單受本合同的約束。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買方和/或采購方不再向賣方下達訂單,但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的其
他規定和已下達的訂單繼續履行已簽署的訂單,直至該訂單下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訂單終止或解除,不影響本合同效力。
1.4訂單確認方式:
1.4. 1訂單確認方式為以下第[]種方式:
(1)雙方簽字蓋章。
(2)其他方式:
1.4.2確認的訂單一經傳回,即對賣方具有約束力。未經采購方同意,賣方不得再對所傳回訂單進行變更或撤銷。
1.5賣方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買方有權取消其設備供應商及服務提供方資格:
1.5.1賣方違反本合同第1.2條規定,將本合同及/或訂單分包或轉包給第三方。
1.5.2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條 價格
2.1賣方根據本合同向買方和/或采購方提供的貨物及服務的單價詳見附件。具體以訂單結算。
2.2 訂單總價包括:
(1)賣方應提供的本合同范圍完整的合同設備的費用。
(2)賣方應提供工程服務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設備安裝、督導、調測、優化、開通等服務),保修期內維修、升級和技術服務費用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各項服務費用。
(3)賣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規定的要求完成設備集成的接口配合工作全部費用。
(4)賣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規定為連接本合同設備及系統與其它廠商供應的設備及系統提供技術支持的全部費用。
(5)使合同設備和技術文件適于空運等多種方式運輸及多次裝卸操作的包裝費用。
(6)賣方負責運送合同設備到買方指定地點前的.所有費用。
(7)賣方將合同設備銷售給買方而應繳納的所有稅費。
(8)由賣方根據本合同向買方提供技術培訓的費用。
(9)賣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2.3 除上述訂單總價外,買方和/或采購方無需就本合同向賣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三條 支付條款
3.1訂單下的貨款由買方和/或采購方付至賣方如下銀行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3.2買方和/或采購方憑賣方開具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支付本合同費用,并按以下第[2]種方式向賣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簽署且賣方交付貨物,買方和/或采購方驗收合格后[/]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當期訂單下的貨款。
(2)分期支付
1)到貨款:賣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全部交付貨物并完成驗收,按照一定周期(原則上一個月為一周期)匯總采購訂單,形成唯一編號的結算單;且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與結算單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原件后,在結算單生成日期后的[30]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結算單總價的[80]%的到貨款;。
2)尾款:結算單生成180日后,買方向賣方支付結算單總價的[20]%的尾款。
3.3若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應當支付違約金和/或承擔賠償責任,買方和/或采購方有權從上述應付款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
第四條 發貨和運輸
4.1貨物由賣方負責按本合同規定包裝并于接到訂單后[]日內交貨至買方指定地點,并在發貨前[]小時聯系買方人員確認,方可發貨。發貨清單列于附件。
4.2賣方承擔運輸費用以及運輸途中的一切風險,貨物的所有權和風險自運到買方和/或采購方指定地點并經買方驗收合格后轉移到買方。
第五條 包裝
所有貨物應進行堅固包裝使其適于多種方式運輸及反復裝卸和操作。如果因賣方未采取適當的包裝和/或充分的保護措施而造成貨物的損壞或丟失,賣方負責修理、更換、補充受損或丟失的貨物并送達買方指定地點。如因此造成遲延交貨的,按第八條違約責任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驗收
6.1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滿足中國法律法規、相關部門的相應產業標準及本合同的要求。賣方承諾向買方和/或采購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全新、完整、技術成熟穩定、性能質量良好的產品,貨物及相關許可證明文件、技術文件、服務等均不存在瑕疵。
6.2若在開箱檢驗中發現貨物有任何漏發貨、短少、缺損、缺陷或與合同規定不符,賣方應于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自付費用進行更換、補充發貨至買方和/或采購方指定地點。開箱檢驗后賣方同意由買方委托的質量檢測機構對合同設備的性能等指標進行抽樣檢測,所發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如果在抽樣檢測中發現貨物不合格,則視為賣方違約,賣方應在收到買方和/或采購方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自負費用將合格產品送至買方和/或采購方指定地點,并且向買方和/或采購方支付當期訂單總金額
[100]%的違約金,同時買方有權調整賣方供貨份額,直至終止本合同。
6.3如賣方對買方和/或采購方提出的更換或補充發貨等索賠要求有異議,賣方應在收到買方和/或采購方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采用書面的方式提出異議。如賣方未在該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賣方接受買方的索賠要求。
第七條 保修
7.1賣方所提供的貨物保修期為[]個月(“保修期”),從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
7.2在保修期內,如果貨物的性能和質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賣方負責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換,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及保險費)由賣方承擔。
7.3 保修期滿后,賣方保證按照優惠價格進行修理和技術服務。如果出現問題或故障是由于賣方原因造成的,賣方應予以免費更換和維修。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賣方應嚴格按照訂單約定期限向買方和/或采購方交付貨物,每逾期一天,賣方應按相當于當期訂單總價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逾期2天以上,買方和/或采購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2如賣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質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買方和/或采購方使用賣方貨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賣方應向買方和/或采購方支付當期訂單總價[50]%的違約金,并承擔賠償責任。
8.3 如貨物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買方和/或采購方有權要求退還全部貨物,同時賣方應按當期訂單總價的[100]%向買方和/或采購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和/或采購方損失的,賣方還應賠償買方和/或采購方損失。
8.4 賣方保證出售給買方和/或采購方貨物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否則,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和/或采購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9.1本合同及采購訂單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所有因本合同及采購訂單引起的或與本合同及采購訂單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1]種爭議解決方式:
(1)將該爭議提交[合肥]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在[合肥]進行。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向[買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9.3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履行本合同及采購訂單未涉仲裁或訴訟的其它部分。
9.4買方有權代采購方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保密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3036232.htm